關于2017年部分出版產品印制質量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
2018-01-02 11:31 來源: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責編:?
- 摘要:
- 2017年11月18日,總局印發《關于2017年“3·15”質檢活動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新廣出函〔2017〕392號),對今年“3·15”質檢活動抽查中發現的涉及圖書印制質量批質量不合格品的9家出版單位和9家印刷企業進行了通報。近日,總局指導協調相關地區管理執法部門對上述9家出版單位和9家印刷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
2017年11月18日,總局印發《關于2017年“3·15”質檢活動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新廣出函〔2017〕392號),對今年“3·15”質檢活動抽查中發現的涉及圖書印制質量批質量不合格品的9家出版單位和9家印刷企業進行了通報。近日,總局指導協調相關地區管理執法部門對上述9家出版單位和9家印刷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具體查處情況
(一)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海豚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有限公司、煤炭工業出版社、北京利豐雅高長城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市十月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世漢凌云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市鄭莊宏偉印刷廠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改正有關違法行為。
(二)天津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對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新華二印刷有限公司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改正有關違法行為。
(三)內蒙古自治區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內蒙古人民出版社、內蒙古金藝佳印刷包裝有限公司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四)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山東臨沂新華印刷物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限期收回、調換不合格圖書。
(五)河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河南省瑞光印務股份有限公司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將本批次不合格圖書全部召回,作報廢處理。
(六)貴州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貴州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限期收回并銷毀批質量不合格圖書。
(七)甘肅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甘肅新亞印務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八)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對青海民族出版社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將該批次不合格圖書進行收回、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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