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華包裝 掏了多少消費者的腰包?
2008-01-19 00:00 來源:互聯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工商說法
應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
據四川省工商局消保處有關人士介紹,很長時間以來,過度包裝已經成為消費市場的一種公害。早在去年,發改委、中宣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環?偩志吐摵习l布《關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反對商品過度包裝的通知》,要求加大力度遏制商品過度包裝。四川各級工商機關結合節日市場監管,加大了對商品過度包裝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質價不符、虛假宣傳以及利用過度包裝銷售劣質商品,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認真受理和處理消費者關于過度包裝問題的申訴舉報,及時解決消費糾紛。同時,進一步加強科學消費教育,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過度包裝商品,共建節約型社會。該人士建議,應當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進行日常監管處罰。
四川省消委秘書長劉亞兵表示,如果廠家本末倒置,甚至包裝的成本超過產品成本,則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消協明確指出,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和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價格的30%,就可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目前《包裝法》正在起草中,相信豪華包裝最終會受到法律的相應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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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包裝浪費驚人
過度包裝浪費了我國有限的資源。目前我國每年僅包裝盒用紙量就達24萬噸,相當于砍掉了168萬棵碗口粗的樹,森林的快速消失造成了嚴重的水土流失、荒漠化蔓延。我國陸地水資源總量為2.8億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水資源卻只有2700立方米,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排在世界第88位;我國農村有0.6億人常年飲水困難,每年缺水300億立方米;而600個城市中,缺水城市超過300個,其中108個城市嚴重缺水;每年因缺水造成企業停產而減少工業產值1000億元。
商品的包裝,在達到保護商品和美化商品目的基礎上,包裝的體積與重量要盡量小和輕;包裝物如瓶子等能重復使用若干次;不能重復使用的包裝物要能夠再生利用。而包裝物沒有效用后,要能夠降解而不是成為有害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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