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稅法為內資印企送紅包
2008-01-03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法律法規原文】
新稅法第二十七條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新稅法第三十三條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新稅法第三十四條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利好四:環保節約型印企可減免稅
【相關解讀】
上述各條,新稅法的實施條例都做了具體的解釋。此外,與之相配套的優惠目錄今后將陸續出臺。
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曾在第三屆文博會上提出要“建設環保節約型印刷業”,并將“消除印刷業對環境的污染和印刷產品對接觸者身體健康的損害,減少生產過程中的能源、原材料的消耗”作為中國印刷業發展的重要目標。
他指出,“十一五”期間,中國政府將堅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鼓勵印刷企業應用環保綠色油墨,鼓勵推廣數字印刷技術,節約生產中的紙張等原輔材料的損耗,鼓勵引進低能耗、低污染的外商投資印刷項目,推動節約、環保型印刷的大力發展。
有了國家主管政府部門的政策支持,印刷企業應該在節能環保方面有所作為,盡量使用配套優惠目錄中的產品,爭取這方面的稅收優惠。
【法律法規原文】
新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利好五:小型微利印企享受20%低稅率
【相關解讀】
何春亮說,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適用20%優惠稅率的規定尤其值得業界關注,很多小型印刷企業有望享此優惠。據中國稅務報報道,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條例中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界定為30萬元,是經過認真測算的,按此標準,將約有40%左右的企業適用20%的低稅率。40%的比例應該也適用于印刷業,因為印刷企業的進入門檻比較低。何春亮說,無論對現有小型印刷企業,還是對即將成立小型印刷企業的投資者,這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政策。
關于條例中規定的“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國家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中對印刷行業有明確的規定,62種技術比較落后的工藝和設備被列入禁止類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