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酒類包裝“瘦身”
2007-08-18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國酒類包裝簡陋,在出口競爭中一直處于劣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酒類包裝漸漸從“簡陋”的舊疾中擺脫出來,然而卻又走向另外一個極端,陷入了“過度包裝”的泥潭。
目前市場上,過度包裝問題在酒類行業中比較突出。一瓶某品牌干紅葡萄酒普通裝售價為280元;而同種品牌用精美木盒包裝的葡萄酒,配上一套杯子,標價則為588元。還有一種500毫升的普通裝白酒,每瓶價格為450元,而同樣這種白酒,生產工藝與年份也相當,但裝入一個制作精美的龍形酒瓶后,價格就飆升到了888元。對于酒來說,其精美的包裝確實是吸引消費者青睞的一個重要因素。不過,凡事都有一個度,超過這個度,不僅在經營理念上會出現“差錯”,而且極容易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大家都知道,消費者是市場的主導,市場是圍繞消費者的需求進行調整的,而現在存在的酒類過度包裝現象,恰恰違背了這一規律,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對酒類過度包裝的企業,無非就是想通過華麗的外表包裝來賺取更多的利潤。過度包裝必然要提高酒的售價,而這些精美的包裝物最終還是要消費者來埋單。其實,消費者是沖著酒的品質來購買的,然而由于企業的“過度包裝”使得消費者不得不支付高昂的價款。巨額的包裝費用最終大都被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無形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加重了消費者的負擔。
再說,高額的包裝費用也隱含著巨大的經營風險,它潛在的加重了企業的投資壓力、積壓成本,延長了資金回籠周期。對于一些發展中的企業來說,它會轉移企業提升產品質量的重心,轉而投入到外包裝的比拼之上,最終導致許多企業發展滯后甚至關門倒閉。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信譽就是企業的生命。作為酒的制造商,應把精力放在提高酒的品質上,而不能本末倒置,把功夫放在刻意追求和美化酒品質的包裝上。否則,大量的酒類過度包裝材料,不但給消費者造成了視覺污染,而且一旦經過市場消費成為廢品垃圾后,也給社會造成了環境污染。其結果,酒的制造商作為破壞人文、生態上的始作俑者,最終是自己充當自己的掘墓人。
我國政府早已關注過度包裝的危害問題。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條規定就曾提到“企業應當對產品進行合理包裝,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和包裝性廢物的產生”。今年以來,商務部針對商品過度包裝問題,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推動制定相關商品的包裝標準,為企業產品包裝進行規范和引導。
為此,生產酒的商家惟有從企業長遠利益和發展大局出發,拒絕過度包裝,調整經營方略,節約原材料,降低生產成本,著力提升產品品質,才能獲得可持續的發展,才能在建設節約型社會中真正的為社會所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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