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造紙企業成功躋身06年進出口企業紅名單
2007-08-10 00:00 來源:海關總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海關總署于8月7日公布了2006年進出口企業紅黑名單,其中芬歐匯川(常熟)紙業有限公司、江西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山東亞太森博漿紙有限公司、珠海特區紅塔仁恒紙業有限公司等造紙企業出現在海關總署公布的06年進出口企業紅名單之中。
這是海關總署自2004年以來,第四次評定、公布進出口企業“紅、黑名單”。為了確保“紅名單”企業的“含金量”,海關不僅進行了全面稽查,同時還征求了商務、工商、稅務、外匯和銀行等部門的意見,確保“紅名單”企業個個過硬。
海關總署負責人表示,“紅名單”是海關對企業良好的誠信守法程度的認可,不僅擴大了企業的知名度,為企業創造了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而且在全國海關范圍內實施的通關便利措施加快了企業通關速度,降低了通關成本,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便利和效益,增強了企業的競爭力。
海關總署對“紅名單”企業提供以下便利:
(一)經企業申請,對應當查驗又不便在通關現場實施查驗的進出口貨物,海關優先派員到企業生產或裝卸環節實施查驗;
(二)企業按規定提前預約海關監管現場在非工作時間和節假日辦理加急通關手續的,海關優先予以安排;
(三)企業進出口“海關必檢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可免予化驗,必要時海關對企業實施稽查;
(四)可優先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換證及報關員注冊登記手續;
(五)實施“先放后稅”的便利措施,即海關對企業進出口的貨物審結后先憑稅款擔保予以放行,隨后企業在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的15日內繳納稅款;
(六)按規定優先辦理進出口商品歸類和化驗手續;
(七)優先辦理加工貿易網上備案、變更、報核等手續;
(八)海關按規定可以提供的其他便利措施。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