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用藥實行統一標識
2007-07-17 00:00 來源:國監局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7月2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發出通知,今后,定點生產的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將實行統一標識。
通知規定,定點生產企業應將“定點生產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字樣、定點標識圖形,以及全國統一銷售價印制在定點生產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產品的最小包裝盒和標簽的右下角。其文字不大于藥品通用名字體大小,定點標識大小不超過標簽寬度的1/2。
“定點生產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藥”的文字使用深藍色黑體字,產品的定點標識圖形使用天藍色,“全國統一零售價”和具體價格數字使用黑色的黑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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