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刷行業自律公約
2005-10-04 13:43 來源:北京印刷網 責編:weiqi
印刷業是特種行業,也是文化、出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增強本省印刷行業以法治業,以德興業的觀念,加強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規范市場秩序,維護印刷業經營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推動本省印刷行業健康發展,促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公約,作為本省從事印刷品生產、經營企業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
一、增強法治觀念,學法、知法、守法;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印刷業管理條例》,自覺遵守法規,接受出版行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
二、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出版物的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之規定。不承印非法、盜版和不健康的出版物;不承印假冒、仿造的注冊商標標識;不承印非法、偽劣印刷品。不從事《條例》禁止的任何印刷品的生產和經營活動,自覺杜絕違紀違法行為,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
三、印刷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范企業內部管理,遵守印刷品承印驗證制度和承印登記制度,以及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動殘次品銷毀制度,定期進行自查自糾,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四、遵守職業道德,誠實守信,履行合同,保證質量,優良服務,廉潔奉公,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創建企業品牌。
五、遵守市場經濟規則,自覺規范營銷行為,同業之間,提倡比質量、比效率、比服務,進行公平競爭;不搞不正當手段進行無序競爭和不正當競爭。不損害行業整體利益和同業利益,促進本省印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六、本省印刷企業之間,應在尊重知識產權的前提下,在企業經營管理、技術進步、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強聯系,互通信息,團結協作、互相學習,取長補短,求得共同發展。反對相互封鎖、貶低對方,互探信息等方式侵犯和損害同業權益。
本公約經福建省印刷技術協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報福建省新聞出版局備案,并由省印協和各市印協負責日常的監督和協調。對違反本公約并拒不改正的單位或個人,協會將根據不同情節,在適當的范圍內予以通報批評,嚴重的將建議出版行政部門吊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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