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牛奶包裝不能標“鮮”
2005-09-28 12:03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記者今天從青島市質監稽查局獲悉,國家強制性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將于10月1日起在本市實施,今后,無論是“巴氏奶”還是“常溫奶”,外包裝均不準再以“鮮”字命名。
據了解,只有從奶牛身上擠出后未經任何加工的牛奶才能稱“鮮奶”,而“巴氏奶”等都經過加工,因此不能稱為“鮮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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