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修正對我國塑料袋反傾銷案中的企業名稱
2007-03-23 00:00 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責編:中華印刷包裝網
2007年3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煙臺龍泉包裝材料有限公司(YANTAI LONGQUAN PACKAGING MATERIAL CO., LTD)向歐盟委員會遞交書面文件稱其已于2004年7月21日更名為“煙臺龍泉塑膠制品有限公司”(YANTAI LONGQUAN PLASTIC AND RUBBER PRODUCTS CO., LTD.),但歐盟委員會在其2006年9月29日對華塑料袋的反傾銷案中使用的名稱是“煙臺龍泉包裝制品有限公司”(YANTAI LONGQUAN PACKAGING MATERIAL CO., LTD),要求其更正原反傾銷裁決中的企業名稱。為此,歐盟委員會決定將“煙臺龍泉包裝制品有限公司”更名為“煙臺龍泉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并對煙臺龍泉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征收8.4%的反傾銷稅。
2005年6月30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塑料袋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06年9月29日,歐盟委員會對此案作出肯定性終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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