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對16家塑料包裝袋制造商處以重罰
2005-12-23 09:38 來源:中國工業設備網 責編:飛
歐盟委員會對16家工業塑料包裝袋制造商處以罰金,總計2.9億歐元(27.5 億元人民幣),理由是其形成壟斷價格的卡特爾,其中某些已達20余年。
據歐盟委員會透露,一項對包裝袋行業為時3年的調查發現,相互競爭的供應商的銷售主管甚至總經理經常在它們的行業組織Valveplast會晤,秘密商定在德國、法國、西班牙及比荷盧三國的銷售價格。
形成卡特爾被視為嚴重違反歐盟反托拉斯法。
如公司協助歐盟委員會調查,則對某些前卡特爾成員施加的罰金將減少或下調。嚴厲的處罰使其他供應商惶恐不安。
芬蘭赫爾辛基的UPM-Kymmene Oyj公司因其下屬的Rosenlew PE公司薄膜和包裝袋業務被處以5650萬歐元(5.35億元人民幣)的罰金,這一數額創了單筆罰金最高記錄。UPM-Kymmene公司于2000年12月將該下屬企業連同在法國及芬蘭的工廠出售給德國Worms的Rhein-ische Kunststoffwerke GmbH 公司(RKW)。
西班牙最大的PE薄膜加工企業Armando Álvarez SA公司及其總部設在Torrelavega的分公司Plásticos Españoles SA公司共同面臨一筆4200萬歐元(3.976億元人民幣)的罰金。
其他被處以大額罰金的供應商包括Greven公司、總部位于德國的Nordenia International AG公司及其前身德國Steinfeld的Nordfolien GmbH公司,它們被共同處以3910萬歐元(3.702億元人民幣)罰金;目前一家歐洲首屈一指的薄膜制造商和加工商Rhein-ische Kunststoffwerke GmbH公司被處以3900萬歐元(3.69億元人民幣)罰金;德國生產商Bischof + Klein GmbH & Co. KG公司被處2920萬歐元(3.22億元人民幣)罰金,其法國分公司Bis-chof + Klein France SA公司被處近400萬歐元(3790萬元人民幣)罰金。
多家參與卡特爾的荷蘭、法國及德國包裝袋制造商被處以相對較少金額的罰金。
歐盟委員會稱:“所有涉案生產商共同控制了所涉及國家中的大部分工業包裝袋市場。2001年估計價值約2.65億歐元(25.1億元人民幣)”。歐盟委員會稱此案為“一次極其嚴重的違規。”
歐盟競爭總署委員Neelie Kroe表示:“卡特爾是自由競爭的最大障礙,我要對形成卡特爾并進而危害我們市場經濟基礎的公司進行懲罰……我要向公司主管們傳達一個十分明確的信息,那就是此種做法是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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