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山紙業騰隆貿易反訴案勝訴
2005-09-22 14:33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ge yan
青山紙業控股子公司福建青嘉實業有限公司的兩起訴訟日前分別被調解和判決:其中與羅源雄豐紙業有限公司償還廢紙欠款555萬元及T/T代理費用 264.5萬元糾紛達成和解,雄豐紙業就分期向青嘉實業還款,目前部分款項已到賬;與福州騰隆貿易有限公司的資金糾紛(騰隆貿易曾提起反訴訟)已判決青嘉實業勝訴,騰隆貿易將向青嘉實業償還468萬元欠款及利息。
據悉,青嘉實業于2005年6月20日向福建省羅源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雄豐紙業償還廢紙欠款555萬元及T/T代理費用264.5萬元。經法院調解,雄豐紙業與青嘉實業達成分期付款協議,其中廢紙欠款方面,2005年7月1日,青嘉實業收到雄豐紙業的一期還款200萬元;2005年7月 20日,青嘉實業收到二期還款100萬元;2005年8月20日,青嘉實業收到三期還款100萬元,余額將于2005年9月20日及10月20日還清; T/T代理費用方面,雄豐紙業表示將分別于2005年10月20日前和12月30日前分期還清。
另外,2005年5月20日,青嘉實業還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另一宗訴訟,要求福州騰隆貿易有限公司償還往來欠款468萬元。2005年6 月24日,騰隆貿易向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訟,稱其在雙方的財務往來中向青嘉實業多支付(抵償)了1170.5萬元,要求青嘉實業返還多支付的 1170.5萬元,并駁回青嘉實業的訴訟請求,并承擔案件(訴訟及反訴)的訴訟費用及其他訴訟費用。
2005年9月19日,青嘉實業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青嘉實業勝訴,判決被告騰隆貿易應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償還青嘉實業欠款468萬元及利息,并駁回騰隆貿易反訴青嘉實業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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