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古寺被印刷廠占用出現部分損毀,官方撥付專項資金修繕
2023-12-28 12:09 來源:極目新聞 責編:張曉丹
- 摘要:
- 文物是傳承人類文明的重要載體,加強文物保護至關重要。
據介紹,宏覺寺始建于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歷史上屬甘肅拉卜楞寺。1929年青海建省后,班禪駐青辦事處、蒙藏招待所設于宏覺寺。1967年西寧某印刷廠遷入宏覺寺并經批準在宏覺寺原地修建車間、職工住宅樓一棟及辦公樓兩棟。1998年,青海省將該寺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006年,西寧某印刷廠將后院車間及一座大殿清騰后交由青海省佛協進行修繕,但前殿香廳等文物主體未得到妥善管理和修繕,面臨損毀和滅失風險。
2020年6月,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城中區院”)在開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專項行動中發現本案線索。2021年1月7日,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批準,城中區院立案進行調查,通過調取文物檔案,詢問相關人員等,查明宏覺寺過廳、大殿除梁架結構保持原狀外,山墻、門窗等部分均已毀損,存在屋面塌陷、個別立柱下沉傾斜等問題,且前殿香廳被印刷廠用于存放印刷物資及印刷設備,未能得到妥善保護和修繕。文物保護部門未依法履行職責。
2021年1月13日,城中區院邀請各界人士及文物專家等擔任聽證員,對文物修復必要性等問題召開聽證會,得到一致支持。會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一條等規定,城中區院向城中區文體旅游科技局(以下簡稱“區文體局”)公開送達檢察建議書,建議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宏覺寺得到妥善保護和利用。1月28日,某印刷廠與區文體局舉行宏覺寺交接儀式,宏覺寺正式移交區文體局管理。3月2日,區文體局對檢察建議進行書面回復,已制定修繕方案,正向省、市文物局申請資金進行保護性修復。
城中區院持續開展跟進監督,針對文物保護中最棘手的印刷廠搬遷問題,城中區院會同區文體局主動向區政府報告情況,推動區政府撥付1100萬余元資金用于企業安置補償及車間、辦公樓拆除工作。文體局申請400萬余元資金對周邊街景進行整治,79.8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文物主體修繕。目前,所有修繕項目已全部竣工。
最高檢認為,宏覺寺是歷代內地與藏傳佛教之間交流互動的橋梁紐帶,是民族團結的重要歷史見證。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通過公開聽證、檢察建議等方式,督促行政機關及時開展宏覺寺搶救性修復工作,使見證民族團結的珍貴歷史文化遺產得到充分保護和利用,展現了檢察公益訴訟保護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的制度價值。
此外,最高檢介紹,文物所蘊含的物質價值和文化價值具有天然的公益屬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雖未成為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定領域,但全國已有22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臺專項決定明確將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公益訴訟新領域案件范圍。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首次提請審議,明確人民檢察院可以對有關違法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此時發布典型案例,可為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中的檢察公益訴訟條款提供司法實踐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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