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發現,食品用塑料包裝和紙制品的加工過程控制不嚴,部分塑料和紙制包裝上,油墨印刷工藝控制不嚴,或者使用回收紙添加熒光增白劑,導致溶劑殘留、乙醛含量、熒光性物質和負重性能等指標不合格。
此次被曝光的10家包裝企業中,有3家企業生產的熟食包裝袋溶劑殘留量超標,有7家企業生產的包裝制品物理性能不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