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對境外投資項目大松綁
2014-07-01 10:19 來源:印工協 責編:嚴影
- 摘要:
- 《辦法》規定,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境外投資項目不再區分資源類和非資源類,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將國家發改委核準權限由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3億美元、非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統一提到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一律實行備案!掇k法》同時規定,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分限額,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核準。
【CPP114】訊:近日,國家發改委印發《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自2014年5月8日起,除基礎電信運營等五個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分限額,需由國家發改委核準之外,其他行業中方投資額低于10億美元的境外投資項目只需實行備案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境外投資項目不再區分資源類和非資源類,除涉及敏感國家或地區、敏感行業的項目外,將國家發改委核準權限由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3億美元、非資源開發類中方投資1億美元及以上統一提到中方投資10億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資10億美元以下項目一律實行備案!掇k法》同時規定,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不分限額,由國家發改委核準。其中,中方投資額20億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國家和地區、敏感行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改委提出審核意見報國務院核準。
《辦法》所稱敏感國家和地區包括:未建交和受國際制裁的國家,發生戰爭、內亂等國家和地區;所稱敏感行業包括:基礎電信運營,跨境水資源開發利用,大規模土地開發,輸電干線、電網,新聞傳媒等行業。《辦法》指出,上述規定之外的境外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業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地方企業實施的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資項目,由國家發改委備案;地方企業實施的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以下境外投資項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辦法》還明確規定對于未按規定辦理核準或者備案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金融機構不得發放貸款。
- 相關新聞:
- ·發改委:外商投資與境外投資領域增加備案制 2013.12.23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