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政策或給臺灣印刷業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2012-09-26 14:42 來源:慧聰網 責編:王岑
- 摘要:
- 多少年來稅制的反復有不少分合,在三十年前印刷業或其它工商行業都很少,稅收十分有限,所以政府的查稅、稽核動作非常嚴格。
【CPP114】訊:有人這么說:“抽稅的藝術有如在鵝身上拔毛,一方面要能拔到毛卻又不能讓它感到太痛”。政府有一定的組織架構,雇用一大群官吏、公務和勞務人員,在教育、國防、外交、生產、建設、防災、賑濟與社會福祉的實施,加上交通、民生等等數不清的基礎建設都需要人和錢,否則就無法推動,所以歷年來每一個政府都把稅制、稅收當成非常重要的施政后盾,承平時代尚且如此,在有戰爭災荒的年代更要謹慎因應。在古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曾實施以住家門戶的大小來課稅,因此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民眾便在一樓只設置小門,而把二樓的窗子開得很大,運用滑輪將所有重物或巨大的家具由二樓吊入屋內。古時稅收分別有田賦、房屋、人丁稅、更有米糧、鹽稅等等,一旦稅收不夠用時又會新立名目來加征其它稅項,古今中外因抗議苛擾不正義的稅捐而發生的民變、暴亂,甚而推翻政府的事件多到不可勝數。
多年來臺灣曾為延長九年國民教育而附加教育捐,此捐對印刷業來說是利多,因為教育捐的部份和教育上的硬件、軟件建設有關,從教材、教具、圖書典藏等,整體來說都是可以增加印刷業的業務。有一年立法委員發現憲法里明定15%國稅必須用于教育經費,所以國立大學及文教機構,大量涌入三、四倍的年度預算,于是各校如雨后春筍般的蓋起校舍來。又為了籌措十大建設資金,便在營業交易上實行5%的加值型營業稅,在實施之前有很多印刷業者擔心市面會蕭條,但實施后情況卻還好,因進貨和勞務等5%的加值稅發票,營業單位仍可抵用,所以多出來的只有自己的勞務、加值和利潤部分的5%稅項。久而久之如餐飲、九人座以下車輛等費用不能報抵加值稅項,但在報稅時仍可抵進項支出,所以加值型營業稅施行后,實行很多年的印花稅和某些地方稅也減征。倒是聽到日本朋友說:“他們連零售的加值稅都采用標價外加,最初訂定3%的稅,結果找錢的人必須準備一大堆1日圓的小硬幣,現改5%對于有偶數及十位數的商品都好辦”。在臺灣皆以標價內含5%稅項就比日本好多了,加值型營業稅對稅項的單純化是一件明確改善。
多少年來稅制的反復有不少分合,在三十年前印刷業或其它工商行業都很少,稅收十分有限,所以政府的查稅、稽核動作非常嚴格,甚至可以當街攔車驗證發票,這種行為非常擾民,因為一般的商業活動往往是用“月結帳”方式,一大批貨通常會在全部送貨后才一次開立,而不會每送一車次就開一張發票。有時政府查稅員會在有些買賣業的門戶埋伏,像捉賊一樣查核有無開立發票情事,到現在大件的稅項都上計算機查核,大家也不想那么累去逃漏稅項,同時稅制也朝向擴大稅基、降低稅率方向在進行。比較不公平的是公教人員薪資免稅,是因以前他們的收入低所以不用繳稅,現在公教人員都比民營企業收入高也不用繳稅,另外還有龐大的股市交易稅、營利稅,往往也會在股市不振時撤消,等股市大漲賺足了也不恢復課稅,這對不玩股票的人似乎不公平,因為有所得就應課稅,但機制上并不能服人,因為某些人會找到稅則的縫隙鉆,不被查到把柄的叫“節稅”而不叫漏稅。
與印刷業榮枯有關的是紙張進口稅率問題,很多人會認為自1960年代之后,臺灣紙張便以國產非涂布紙和涂布紙為重要供貨來源,到1990年代中期,進口紙張才有比較明顯的成長現象,為何會涉及關稅問題呢?這要談及紙業和印刷業在規模上兩者存有完全不相對稱的狀況,只要四、五家最大型造紙業,就占全體紙張生產量70%,剩下兩、三百家是小型紙業,而印刷業從第一名數到第一百名,總的生產金額也占不到60%,而且他們又常被造紙業給于優惠待遇而各個擊破!根本不會出聲反對。當1950年代末到1960年代初,永豐余紙業研發的涂布紙雖有一定水平但不算太成功,就建請政府將紙張進口稅提高到30%左右,以保護國產造紙業,因此日本涂布紙就從全面占有市場退到只占極少數,后來運用國會、財經力量使政府修訂紙張進口禁令,從此臺灣紙張比國際貴50%左右。后來禁令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涂布紙45%、非涂布紙40%的高關稅障礙,如果以實際計算關稅要乘以1.2的起岸基數(平衡國內市價和進口價差),則紙張關稅分別升高為涂布紙54%及非涂布紙48%,加上3%港工捐(以前未加入WTO進口貨抽港工捐、出口貨不附捐,F在改以低百分比進、出口平等抽。,所以涂布紙必須課57%的稅、非涂布紙課51%的稅。當時政府把紙張關稅高懸在半空的百分比,形成有稅項之名而無實質稅收之狀況。反之當時臺灣的涂布紙每磅(0.4536千克)要價臺幣22~24元,國際最高等級才有這么高價,而臺灣涂布紙外銷時,國際同等級B+到A-涂布紙,卻只有14~15元之譜,這個落差正好是反應出57%關稅障礙的稅額,說明白一點是政府讓臺灣的出版業、印刷業、包裝業到廣大民生消費,長年多負擔57%的關稅障礙稅則,讓所有的利益都進了造紙大亨的荷包里,如果不信,在1980年代臺灣最大紙業公司,其生產值排名位全國第十八名,而在全國十大納稅人之中,該公司重要成員占了三名,可見利潤之高不言而喻。到今天臺灣涂布紙價格就如同二十五年前、三十年的外銷價,每磅不到14元,以今天紙漿、能源、人力、配料、土地、運輸等都高漲的情況下,更能證明昔日紙業暴利,使當時臺灣印刷業失去外銷市場建立商機,連帶出版業和紙品外銷營運也很難出好成績,而無大型印刷企業出現。
為什么三、四十年來,臺灣紙價會不升反降呢?主要是因進口關稅逐步由45%降到28%、14%、8%左右,在這六、七年之間關稅下降,很多高級涂布紙如A+、A1的都逐步大量進口,政府的低紙張稅則反而是真的有稅收,而不是高懸在嚇阻國外產品進口。當1990年代末期,臺灣在談判加入WTO組織時,紙業界也用力去運作,希望以5%關稅為底線、延長降低施行年份等做為上桌談判的籌碼,殊不知才一上桌,美方代表就以紙張關稅全球均是零對零基礎,沒有什么可談,所以2001年加入WTO到2004年臺灣紙張關稅在WTO架構下,全部以零對零無關稅進口、出口。但紙業界因成本高漲、生產沒有投資改善下,營運十分艱難,就希望藉由進口紙在原產國價格高、出口故意壓低價,希望政府在公聽會之下,祭出反傾銷稅,對某些特定不在他們所控制的進口紙廠,課征高額反傾銷稅,用來圍堵進口貨,拉抬國內紙價策略,但進口紙已形成相當多元供應來源及市占率,所以此項策略恐落入黔驢技窮之境。
1980年代起臺灣半導體高科技產業萌芽,接下來十多年通訊、光電、計算機等產業也逐步興起,政府為提倡高科技產業,提出租稅、土地租金減免的很多措施,但所謂“高科技”的意涵是相對的、浮動的,所謂高科技是要別人做不到、又有很好的市場產業,但半導體的線寬一路從0.28微米往下精進,晶圓尺寸由6吋、8吋到12吋,今天只有制造0.065微米(65納米)的12吋晶圓半導體廠才算高科技產業,如果您仍停留在0.18微米、6吋晶圓半導體生產,只能算低科技產業,除非您有特殊本事做特定晶體,如模擬式晶圓才能有市場,所以政府不能以行業別來分科技層級的“高低”,應看動態的狀況分別是否為高科技,臺灣晶圓雙雄兩大廠,有人算一算近十多年來,繳稅減掉退稅及獎勵金,他們稅收是負值的,不是他們不繳稅,而是政府法令政策造成他們員工、股東能夠吃香喝辣的,而傳統產業包括出版、印刷、造紙等等產業,所上的稅一毛也不能少,卻沒有任何減免和獎勵居多,情況有如一個家里有長進的孩子成為棟梁之材,老父親要支著拐杖去很遠的路才看得見,而每天為雙親打理內外在身旁的不成材孩子,就像是無怨的傳統產業,守著家園在祖產田園耕作養活家計。世事也沒有全然是非對錯,但臺灣很多所謂高科技產業,他們一看這里不賺錢、難賺錢,就紛紛往海外工資低、稅務和獎勵條件好的國家去,待他們成了氣候之后,頭也不回也不想當這個國家的成員,所以政府的美好稅務獎勵策略,就成為一群高度投機者的免費午餐,而有吃飽喝足就走人的現象。
多年來臺灣曾為延長九年國民教育而附加教育捐,此捐對印刷業來說是利多,因為教育捐的部份和教育上的硬件、軟件建設有關,從教材、教具、圖書典藏等,整體來說都是可以增加印刷業的業務。有一年立法委員發現憲法里明定15%國稅必須用于教育經費,所以國立大學及文教機構,大量涌入三、四倍的年度預算,于是各校如雨后春筍般的蓋起校舍來。又為了籌措十大建設資金,便在營業交易上實行5%的加值型營業稅,在實施之前有很多印刷業者擔心市面會蕭條,但實施后情況卻還好,因進貨和勞務等5%的加值稅發票,營業單位仍可抵用,所以多出來的只有自己的勞務、加值和利潤部分的5%稅項。久而久之如餐飲、九人座以下車輛等費用不能報抵加值稅項,但在報稅時仍可抵進項支出,所以加值型營業稅施行后,實行很多年的印花稅和某些地方稅也減征。倒是聽到日本朋友說:“他們連零售的加值稅都采用標價外加,最初訂定3%的稅,結果找錢的人必須準備一大堆1日圓的小硬幣,現改5%對于有偶數及十位數的商品都好辦”。在臺灣皆以標價內含5%稅項就比日本好多了,加值型營業稅對稅項的單純化是一件明確改善。
多少年來稅制的反復有不少分合,在三十年前印刷業或其它工商行業都很少,稅收十分有限,所以政府的查稅、稽核動作非常嚴格,甚至可以當街攔車驗證發票,這種行為非常擾民,因為一般的商業活動往往是用“月結帳”方式,一大批貨通常會在全部送貨后才一次開立,而不會每送一車次就開一張發票。有時政府查稅員會在有些買賣業的門戶埋伏,像捉賊一樣查核有無開立發票情事,到現在大件的稅項都上計算機查核,大家也不想那么累去逃漏稅項,同時稅制也朝向擴大稅基、降低稅率方向在進行。比較不公平的是公教人員薪資免稅,是因以前他們的收入低所以不用繳稅,現在公教人員都比民營企業收入高也不用繳稅,另外還有龐大的股市交易稅、營利稅,往往也會在股市不振時撤消,等股市大漲賺足了也不恢復課稅,這對不玩股票的人似乎不公平,因為有所得就應課稅,但機制上并不能服人,因為某些人會找到稅則的縫隙鉆,不被查到把柄的叫“節稅”而不叫漏稅。
與印刷業榮枯有關的是紙張進口稅率問題,很多人會認為自1960年代之后,臺灣紙張便以國產非涂布紙和涂布紙為重要供貨來源,到1990年代中期,進口紙張才有比較明顯的成長現象,為何會涉及關稅問題呢?這要談及紙業和印刷業在規模上兩者存有完全不相對稱的狀況,只要四、五家最大型造紙業,就占全體紙張生產量70%,剩下兩、三百家是小型紙業,而印刷業從第一名數到第一百名,總的生產金額也占不到60%,而且他們又常被造紙業給于優惠待遇而各個擊破!根本不會出聲反對。當1950年代末到1960年代初,永豐余紙業研發的涂布紙雖有一定水平但不算太成功,就建請政府將紙張進口稅提高到30%左右,以保護國產造紙業,因此日本涂布紙就從全面占有市場退到只占極少數,后來運用國會、財經力量使政府修訂紙張進口禁令,從此臺灣紙張比國際貴50%左右。后來禁令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涂布紙45%、非涂布紙40%的高關稅障礙,如果以實際計算關稅要乘以1.2的起岸基數(平衡國內市價和進口價差),則紙張關稅分別升高為涂布紙54%及非涂布紙48%,加上3%港工捐(以前未加入WTO進口貨抽港工捐、出口貨不附捐,F在改以低百分比進、出口平等抽。,所以涂布紙必須課57%的稅、非涂布紙課51%的稅。當時政府把紙張關稅高懸在半空的百分比,形成有稅項之名而無實質稅收之狀況。反之當時臺灣的涂布紙每磅(0.4536千克)要價臺幣22~24元,國際最高等級才有這么高價,而臺灣涂布紙外銷時,國際同等級B+到A-涂布紙,卻只有14~15元之譜,這個落差正好是反應出57%關稅障礙的稅額,說明白一點是政府讓臺灣的出版業、印刷業、包裝業到廣大民生消費,長年多負擔57%的關稅障礙稅則,讓所有的利益都進了造紙大亨的荷包里,如果不信,在1980年代臺灣最大紙業公司,其生產值排名位全國第十八名,而在全國十大納稅人之中,該公司重要成員占了三名,可見利潤之高不言而喻。到今天臺灣涂布紙價格就如同二十五年前、三十年的外銷價,每磅不到14元,以今天紙漿、能源、人力、配料、土地、運輸等都高漲的情況下,更能證明昔日紙業暴利,使當時臺灣印刷業失去外銷市場建立商機,連帶出版業和紙品外銷營運也很難出好成績,而無大型印刷企業出現。
為什么三、四十年來,臺灣紙價會不升反降呢?主要是因進口關稅逐步由45%降到28%、14%、8%左右,在這六、七年之間關稅下降,很多高級涂布紙如A+、A1的都逐步大量進口,政府的低紙張稅則反而是真的有稅收,而不是高懸在嚇阻國外產品進口。當1990年代末期,臺灣在談判加入WTO組織時,紙業界也用力去運作,希望以5%關稅為底線、延長降低施行年份等做為上桌談判的籌碼,殊不知才一上桌,美方代表就以紙張關稅全球均是零對零基礎,沒有什么可談,所以2001年加入WTO到2004年臺灣紙張關稅在WTO架構下,全部以零對零無關稅進口、出口。但紙業界因成本高漲、生產沒有投資改善下,營運十分艱難,就希望藉由進口紙在原產國價格高、出口故意壓低價,希望政府在公聽會之下,祭出反傾銷稅,對某些特定不在他們所控制的進口紙廠,課征高額反傾銷稅,用來圍堵進口貨,拉抬國內紙價策略,但進口紙已形成相當多元供應來源及市占率,所以此項策略恐落入黔驢技窮之境。
1980年代起臺灣半導體高科技產業萌芽,接下來十多年通訊、光電、計算機等產業也逐步興起,政府為提倡高科技產業,提出租稅、土地租金減免的很多措施,但所謂“高科技”的意涵是相對的、浮動的,所謂高科技是要別人做不到、又有很好的市場產業,但半導體的線寬一路從0.28微米往下精進,晶圓尺寸由6吋、8吋到12吋,今天只有制造0.065微米(65納米)的12吋晶圓半導體廠才算高科技產業,如果您仍停留在0.18微米、6吋晶圓半導體生產,只能算低科技產業,除非您有特殊本事做特定晶體,如模擬式晶圓才能有市場,所以政府不能以行業別來分科技層級的“高低”,應看動態的狀況分別是否為高科技,臺灣晶圓雙雄兩大廠,有人算一算近十多年來,繳稅減掉退稅及獎勵金,他們稅收是負值的,不是他們不繳稅,而是政府法令政策造成他們員工、股東能夠吃香喝辣的,而傳統產業包括出版、印刷、造紙等等產業,所上的稅一毛也不能少,卻沒有任何減免和獎勵居多,情況有如一個家里有長進的孩子成為棟梁之材,老父親要支著拐杖去很遠的路才看得見,而每天為雙親打理內外在身旁的不成材孩子,就像是無怨的傳統產業,守著家園在祖產田園耕作養活家計。世事也沒有全然是非對錯,但臺灣很多所謂高科技產業,他們一看這里不賺錢、難賺錢,就紛紛往海外工資低、稅務和獎勵條件好的國家去,待他們成了氣候之后,頭也不回也不想當這個國家的成員,所以政府的美好稅務獎勵策略,就成為一群高度投機者的免費午餐,而有吃飽喝足就走人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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