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庫案宣判:蘋果成下一個目標?
2012-09-19 08:48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80后作家韓寒與國內最大搜索引擎百度的較量終于有了結果。
【CPP114】訊:80后作家韓寒與國內最大搜索引擎百度的較量終于有了結果。
17日,作家維權聯盟代表韓寒訴百度文庫三起侵權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結果顯示,百度公司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文檔傳播,存在主觀過錯,侵權事實成立,三案合計后韓寒獲得經濟損失賠償總計8.38萬元、合理開支1.2萬元,但韓寒方面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持續7天在百度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等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此外,昨日包括韓寒在內,作家維權聯盟代表郝群(筆名慕容雪村)、韓璦蓮(筆名何馬)等作家訴訟案的14個案件中,有7個案件宣判,百度總共賠償14.5萬。
對于上述判決,“作家維權聯盟”代表貝志誠在昨日的聲明中表示歡迎,但對于較低的賠償金額表示遺憾。
態度消極,百度受罰
這場官司始于2011年3月15日一封討伐百度的聲明。當時,賈平凹、劉心武、韓寒、郭敬明、當年明月等近50位作家聯合發表《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指責百度文庫涉嫌嚴重侵犯著作權。但在隨后與百度談判破裂。
2011年7月,由韓寒、李承鵬等10位作家、出版商聯合發起的“作家維權聯盟”在北京宣布成立。該維權聯盟的首個動作,除了打擊老目標百度文庫之外,蘋果商店也被鎖定,被指充斥大量盜版讀物。直到該聯盟成立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年7月10日,“韓寒狀告百度文庫侵權”一案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成為了一系列糾紛中首個開庭審理的案件。
在庭審中,雙方圍繞責任認定、賠償標準等問題展開激烈交鋒,并稱均不接受調解,合議庭宣布休庭并表示將擇日宣判。
對于昨日的判決,“作家維權聯盟”代表貝志城在聲明中表示歡迎,稱“判決確認了百度的行為是侵權的”。
判決書顯示,“對于負有較高注意義務的《像》書侵權文檔,百度公司消極等待權利人提供正版作品(以將其納入正版資源庫中,通過比照使反盜版系統對侵權文檔起作用——記者注)或通知,未能確保其反盜版系統正常運行之功能,也未能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該侵權文檔在百度文庫傳播,使其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的百度文庫中的《像》書侵權文檔未被刪除或屏蔽,故法院認為百度公司存在主觀過錯。”
對于作家維權聯盟此前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主張,法院審理認為,百度文庫屬于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平臺,不負有對網絡用戶上傳的作品進行事先審查、監控的義務,駁回了作家維權聯盟此前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及在百度首頁道歉等訴求。
對于日后如何控制版權作品的問題,百度在昨日發給《第一財經日報》的聲明中稱,為了從源頭上遏制盜版內容的傳播,百度文庫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反盜版機制。一方面不斷加強投訴管理,通過綠色舉報通道、內容檢舉系統等舉措,接受來自版權方和網民的投訴監督;另一方面加強技術創新,自主研發反盜版“DNA比對識別”系統,以從源頭上阻止侵權作品流入網絡。
17日,作家維權聯盟代表韓寒訴百度文庫三起侵權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結果顯示,百度公司未能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侵權文檔傳播,存在主觀過錯,侵權事實成立,三案合計后韓寒獲得經濟損失賠償總計8.38萬元、合理開支1.2萬元,但韓寒方面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持續7天在百度首頁向原告賠禮道歉”等其他訴訟請求被駁回。
此外,昨日包括韓寒在內,作家維權聯盟代表郝群(筆名慕容雪村)、韓璦蓮(筆名何馬)等作家訴訟案的14個案件中,有7個案件宣判,百度總共賠償14.5萬。
對于上述判決,“作家維權聯盟”代表貝志誠在昨日的聲明中表示歡迎,但對于較低的賠償金額表示遺憾。
態度消極,百度受罰
這場官司始于2011年3月15日一封討伐百度的聲明。當時,賈平凹、劉心武、韓寒、郭敬明、當年明月等近50位作家聯合發表《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指責百度文庫涉嫌嚴重侵犯著作權。但在隨后與百度談判破裂。
2011年7月,由韓寒、李承鵬等10位作家、出版商聯合發起的“作家維權聯盟”在北京宣布成立。該維權聯盟的首個動作,除了打擊老目標百度文庫之外,蘋果商店也被鎖定,被指充斥大量盜版讀物。直到該聯盟成立一年之后,也就是今年7月10日,“韓寒狀告百度文庫侵權”一案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開庭,成為了一系列糾紛中首個開庭審理的案件。
在庭審中,雙方圍繞責任認定、賠償標準等問題展開激烈交鋒,并稱均不接受調解,合議庭宣布休庭并表示將擇日宣判。
對于昨日的判決,“作家維權聯盟”代表貝志城在聲明中表示歡迎,稱“判決確認了百度的行為是侵權的”。
判決書顯示,“對于負有較高注意義務的《像》書侵權文檔,百度公司消極等待權利人提供正版作品(以將其納入正版資源庫中,通過比照使反盜版系統對侵權文檔起作用——記者注)或通知,未能確保其反盜版系統正常運行之功能,也未能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制止該侵權文檔在百度文庫傳播,使其有合理理由應當知道的百度文庫中的《像》書侵權文檔未被刪除或屏蔽,故法院認為百度公司存在主觀過錯。”
對于作家維權聯盟此前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主張,法院審理認為,百度文庫屬于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平臺,不負有對網絡用戶上傳的作品進行事先審查、監控的義務,駁回了作家維權聯盟此前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及在百度首頁道歉等訴求。
對于日后如何控制版權作品的問題,百度在昨日發給《第一財經日報》的聲明中稱,為了從源頭上遏制盜版內容的傳播,百度文庫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反盜版機制。一方面不斷加強投訴管理,通過綠色舉報通道、內容檢舉系統等舉措,接受來自版權方和網民的投訴監督;另一方面加強技術創新,自主研發反盜版“DNA比對識別”系統,以從源頭上阻止侵權作品流入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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