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食品安全忽略"包裝" 協會:疑企業為降成本用再生紙
2012-08-15 09:38 來源:北京晨報 責編:陳培
- 摘要:
- 一再盯著“食品安全”,以至于“包裝安全”仿佛被忽略了。8月8日,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布了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蘇伯等品牌的包裝物熒光物質超標。
【CPP114】訊:一再盯著“食品安全”,以至于“包裝安全”仿佛被忽略了。8月8日,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布了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蘇伯等品牌的包裝物熒光物質超標。
國標 國標,請跟上
“熒光”、“安全”、“內層”、“外層”、“原紙”、“再生”這幾個詞成為了食品界近日的關鍵詞,這都源于一場有關“毒包裝”的爭論。圍繞著方便面桶、奶茶杯是否安全,企業、學會、協會各抒己見,你方唱罷我登場,爭論斷斷續續延續了近一周仍無結論,著實讓消費者沒了主意。
“是否超標”、“是否安全”,難道國標給不出答案嗎?是的,現執行的、編號為GB11680-1989的《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并不能給出答案,這條仍在執行的標準自1989年起,已有23年未曾修改與更新。國標未變的這23年,是中國食品界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23年——以前沒有的產品、以前沒有的技術、以前沒有的原料,現今都有了,而國標卻管不著——這才是引發爭論的源頭。
外層熒光物質超標的危害現今還無定論,協會和學會仍在為自己的觀點充實論據,我們也無意糾結企業是否由于降低成本而使包裝“內外有別”,一家企業在接受采訪時的表態一語中的,“沒有規則,何談違規”——老舊的國標有心但無力,本應堅實有力的它更像一張破舊的漁網,疏而漏,有洞可鉆。
新技術、新產品、新概念不斷涌出的今天,國標,也請你跟上來。
一再盯著“食品安全”,以至于“包裝安全”仿佛被忽略了。8月8日,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布了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蘇伯等品牌的包裝物熒光物質超標。在北京地區統計結果中記者看到,在送檢的30個雙層包裝樣品中,顯示“外層熒光物質超標”的有24個,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等眾多大品牌紛紛“中槍”,4/5的不合格率令人震驚。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表示,其于今年5月至8月對北京、上海、浙江及廣東的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紙杯和紙碗等制品進行了調查。調查涉及日清方便面、統一老壇酸菜牛肉面、立頓奶茶、漢波紅棗濃漿奶茶、卡夫奧利奧小餅干等品,共53個品牌,84個樣品。
在檢測出的問題中,“紙筒外層熒光物質超標”一項最為嚴重。在該協會發布的《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中顯示,“在被調查的55個樣品中,有36個樣品是雙層的,這36個雙層的紙質樣品的外層熒光性物質大部分不符合食品用紙標準中規定的‘100平方厘米紙樣中最大熒光面積不得大于5平方厘米’要求。”
“方便面桶、奶茶杯由于大部分是熱用,一般是雙層,所以內外層用紙差別大。外層之所以熒光性物質超標,很有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級用紙、甚至是廢紙”,國際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解釋稱:“這些來源不明的廢紙用來制作方便面桶、奶茶杯等食品用紙制品的外層用紙,有害物質很有可能會通過口、皮膚等途徑進入人體,也可能滲入到食品中,長期積累會對健康造成影響。”該協會分析眾多品牌“集體超標”有國標不明確及企業為降低成本等原因:“食品級原紙的價格一般每噸在10000元以上,而再生紙的價格每噸一般為5000元左右,成本相差一倍以上,以一個方便面桶為例,如果用食品級原紙代替方便面桶外層的再生紙,那么一個紙桶的價格大約會提高5分錢,成本上相差巨大。”
涉事企業:說法各異多數堅稱符合國標
對于國際包裝協會的調查結果,涉事企業各有說法。記者連線了涉及“熒光物質超標”的統一、康師傅、香飄飄、今麥郎、農心、蘇伯等企業。
在涉事企業中,統一最先做出回應。8月9日,統一相關負責人稱該公司方便面產品所使用紙桶符合國標GB11680《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并均經國家權威機構檢測合格。在8月10日給記者的回復中,統一公關部負責人也表示,包裝符合國標。并表示“其他相關資料可以參考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官方網站的說明。”
此后,有辛拉面及辣白菜拉面的兩款涉事產品的農心集團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其集團工作人員周雅稱,公司已獲知此事,并將涉事產品進行第三方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公司將于近日發布檢測結果。”周雅對記者表示。
有一款紫菜蛋花湯包裝涉事的蘇伯則于10日表示,公司尚未獲知此事,將在通報后回復記者。13日,記者再次致電蘇伯食品,其公司辦公室王先生稱蘇伯已對涉事產品包裝再做檢測,顯示沒有超標。而具體負責此事的付姓負責人則稱,“沒有再做檢測”、“不對此事件做任何解釋”,并稱“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發布言論”。
康師傅10日在官網貼出聲明,稱“桶裝方便面包材的內層因為直接接觸食品,采用食品級原生紙材,與國家規定相符;外層部分由于僅作為產品隔熱包裝及印刷標示,使用材質亦與國家規定及國際慣例相符。”并表示“相關產品合規與否應回歸由政府相關單位認定為準。”
香飄飄奶茶也于13號上午接受了記者采訪,其公司總監王崇明表示,香飄飄產品的包裝完全符合國標,并且歷次抽檢都顯示合格。“最近的一次抽檢在今年6月份,顯示也是合格的。”王崇明說:“公司很重視此次事件,但‘超標’讓我們很茫然。”他表示,國家并沒有針對包裝外層用紙的標準,“就像沒有規則,怎么來的犯規呢?”
據媒體報道,今麥郎相關負責人9日也對此事作出了說明,稱其涉事產品包裝是由戰略合作伙伴來生產的,公司正就此做進一步調查。記者13日上午致電今麥郎公司,工作人員稱負責人到辦公室后給記者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并未收到今麥郎的任何回復。
討論:國標模糊“不分內外”協會學會意見分歧
需要說明的是,此次查出熒光性物質超標的皆是紙質樣品的外層用紙,內層用紙均抽檢合格。記者調閱了相關規定,發現目前我國紙制品標準中并沒有將紙制品分內層與外層用紙使用單一的標準,即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680-1989《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該標準要求食品用紙必須是原漿紙,對熒光性物質指標要求是“每100平方厘米不得超過5平方厘米”。
董金獅告訴記者,目前的《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是1989年制定的,至今該標準已使用二十余年。但該標準對包裝用紙的定義模糊,并沒有將紙制品分內層與外層用紙,未明確指出雙層結構的方便面桶、奶茶杯等熱食、熱飲紙質包裝標準。而如紙碗國家標準GB/T27591-2001雖然要求具體,但由于是推薦標準而非強制標準,故被企業忽略。“很多生產企業就可能利用檢測方法和國家標準的漏洞,使用再生紙為原料進行生產,但只對制品內層檢測,卻得出整體檢測合格的現象。”董金獅表示,奶茶、方便面需熱水沖食,在溫度升高的情況下,外層包裝的有害物質可能透過內層,發生遷移。且在食用時,消費者的口、手與外層包裝直接接觸。
對此,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孟素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相關協會質疑系概念誤導。國標GB11680-1989中明確規定,標準適用于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原紙,換言之,該標準不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其他紙材。”
孟素荷還表示:“外包裝發生有害物質遷移不成立。首先,世界主要方便面產品的紙容器均采用與我國相同的雙層結構設計,內層使用原漿紙材,外層使用再生紙材。其次,直接接觸食品的原紙(紙桶內層),足以確保食品安全,這是全球五十多年方便面生產歷史所證明的。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指責外包裝容易發生有害物質遷移沒有依據。”
對此,國際包裝協會直言“安全保證來自哪里?有何依據?沒有出問題就安全嗎?是否等得了癌癥或者死了人才算出事?企業要有責任心,行業協會不要護犢子!”
專家:生活中人體接觸熒光增白劑劑量較低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職業病與中毒醫學科主任醫師郝鳳桐表示,超標的熒光物質主要考慮源自于紙張內添加的熒光增白劑。熒光增白劑能吸收人肉眼看不見的近紫外光,再發射出人肉眼可見的藍紫色熒光,熒光增白劑這種光學性能被用來提高紡織品、紙張、塑料等制品的白度和光澤,是生產高白度、高品質紙產品必須使用的功能性助劑,添加了熒光增白劑后制備的紙張,白度可提高10%以上。
對于此次涉及食品包裝的“超熒”事件,郝鳳桐稱:“對于熒光物質可能從食品外包裝遷移至內層,從而致人體吸收的說法,到目前為止還只停留在猜測的階段,可不可能轉移、可能轉移多少均沒有實驗可以證明。而通過手、口接觸也需要考慮一個劑量的問題。”郝主任表示,“風險”和“損傷”是需要區別的兩個概念,如人體接觸含有熒光增白劑的產品一定具有風險,但在一定劑量的條件下才可能發生損傷,但生活中人體接觸熒光增白劑劑量還是比較低的。
國標 國標,請跟上
“熒光”、“安全”、“內層”、“外層”、“原紙”、“再生”這幾個詞成為了食品界近日的關鍵詞,這都源于一場有關“毒包裝”的爭論。圍繞著方便面桶、奶茶杯是否安全,企業、學會、協會各抒己見,你方唱罷我登場,爭論斷斷續續延續了近一周仍無結論,著實讓消費者沒了主意。
“是否超標”、“是否安全”,難道國標給不出答案嗎?是的,現執行的、編號為GB11680-1989的《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并不能給出答案,這條仍在執行的標準自1989年起,已有23年未曾修改與更新。國標未變的這23年,是中國食品界發生翻天覆地變化的23年——以前沒有的產品、以前沒有的技術、以前沒有的原料,現今都有了,而國標卻管不著——這才是引發爭論的源頭。
外層熒光物質超標的危害現今還無定論,協會和學會仍在為自己的觀點充實論據,我們也無意糾結企業是否由于降低成本而使包裝“內外有別”,一家企業在接受采訪時的表態一語中的,“沒有規則,何談違規”——老舊的國標有心但無力,本應堅實有力的它更像一張破舊的漁網,疏而漏,有洞可鉆。
新技術、新產品、新概念不斷涌出的今天,國標,也請你跟上來。
一再盯著“食品安全”,以至于“包裝安全”仿佛被忽略了。8月8日,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發布了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報告顯示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蘇伯等品牌的包裝物熒光物質超標。在北京地區統計結果中記者看到,在送檢的30個雙層包裝樣品中,顯示“外層熒光物質超標”的有24個,統一、康師傅、今麥郎、香飄飄等眾多大品牌紛紛“中槍”,4/5的不合格率令人震驚。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表示,其于今年5月至8月對北京、上海、浙江及廣東的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紙杯和紙碗等制品進行了調查。調查涉及日清方便面、統一老壇酸菜牛肉面、立頓奶茶、漢波紅棗濃漿奶茶、卡夫奧利奧小餅干等品,共53個品牌,84個樣品。
在檢測出的問題中,“紙筒外層熒光物質超標”一項最為嚴重。在該協會發布的《全國紙制品質量情況調查報告》中顯示,“在被調查的55個樣品中,有36個樣品是雙層的,這36個雙層的紙質樣品的外層熒光性物質大部分不符合食品用紙標準中規定的‘100平方厘米紙樣中最大熒光面積不得大于5平方厘米’要求。”
“方便面桶、奶茶杯由于大部分是熱用,一般是雙層,所以內外層用紙差別大。外層之所以熒光性物質超標,很有可能是使用了非食品級用紙、甚至是廢紙”,國際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解釋稱:“這些來源不明的廢紙用來制作方便面桶、奶茶杯等食品用紙制品的外層用紙,有害物質很有可能會通過口、皮膚等途徑進入人體,也可能滲入到食品中,長期積累會對健康造成影響。”該協會分析眾多品牌“集體超標”有國標不明確及企業為降低成本等原因:“食品級原紙的價格一般每噸在10000元以上,而再生紙的價格每噸一般為5000元左右,成本相差一倍以上,以一個方便面桶為例,如果用食品級原紙代替方便面桶外層的再生紙,那么一個紙桶的價格大約會提高5分錢,成本上相差巨大。”
涉事企業:說法各異多數堅稱符合國標
對于國際包裝協會的調查結果,涉事企業各有說法。記者連線了涉及“熒光物質超標”的統一、康師傅、香飄飄、今麥郎、農心、蘇伯等企業。
在涉事企業中,統一最先做出回應。8月9日,統一相關負責人稱該公司方便面產品所使用紙桶符合國標GB11680《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并均經國家權威機構檢測合格。在8月10日給記者的回復中,統一公關部負責人也表示,包裝符合國標。并表示“其他相關資料可以參考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官方網站的說明。”
此后,有辛拉面及辣白菜拉面的兩款涉事產品的農心集團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其集團工作人員周雅稱,公司已獲知此事,并將涉事產品進行第三方檢測,檢測結果為合格。“公司將于近日發布檢測結果。”周雅對記者表示。
有一款紫菜蛋花湯包裝涉事的蘇伯則于10日表示,公司尚未獲知此事,將在通報后回復記者。13日,記者再次致電蘇伯食品,其公司辦公室王先生稱蘇伯已對涉事產品包裝再做檢測,顯示沒有超標。而具體負責此事的付姓負責人則稱,“沒有再做檢測”、“不對此事件做任何解釋”,并稱“任何人都可以在網上發布言論”。
康師傅10日在官網貼出聲明,稱“桶裝方便面包材的內層因為直接接觸食品,采用食品級原生紙材,與國家規定相符;外層部分由于僅作為產品隔熱包裝及印刷標示,使用材質亦與國家規定及國際慣例相符。”并表示“相關產品合規與否應回歸由政府相關單位認定為準。”
香飄飄奶茶也于13號上午接受了記者采訪,其公司總監王崇明表示,香飄飄產品的包裝完全符合國標,并且歷次抽檢都顯示合格。“最近的一次抽檢在今年6月份,顯示也是合格的。”王崇明說:“公司很重視此次事件,但‘超標’讓我們很茫然。”他表示,國家并沒有針對包裝外層用紙的標準,“就像沒有規則,怎么來的犯規呢?”
據媒體報道,今麥郎相關負責人9日也對此事作出了說明,稱其涉事產品包裝是由戰略合作伙伴來生產的,公司正就此做進一步調查。記者13日上午致電今麥郎公司,工作人員稱負責人到辦公室后給記者回復。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并未收到今麥郎的任何回復。
討論:國標模糊“不分內外”協會學會意見分歧
需要說明的是,此次查出熒光性物質超標的皆是紙質樣品的外層用紙,內層用紙均抽檢合格。記者調閱了相關規定,發現目前我國紙制品標準中并沒有將紙制品分內層與外層用紙使用單一的標準,即國家強制性標準GB11680-1989《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該標準要求食品用紙必須是原漿紙,對熒光性物質指標要求是“每100平方厘米不得超過5平方厘米”。
董金獅告訴記者,目前的《食品包裝用原紙衛生標準》是1989年制定的,至今該標準已使用二十余年。但該標準對包裝用紙的定義模糊,并沒有將紙制品分內層與外層用紙,未明確指出雙層結構的方便面桶、奶茶杯等熱食、熱飲紙質包裝標準。而如紙碗國家標準GB/T27591-2001雖然要求具體,但由于是推薦標準而非強制標準,故被企業忽略。“很多生產企業就可能利用檢測方法和國家標準的漏洞,使用再生紙為原料進行生產,但只對制品內層檢測,卻得出整體檢測合格的現象。”董金獅表示,奶茶、方便面需熱水沖食,在溫度升高的情況下,外層包裝的有害物質可能透過內層,發生遷移。且在食用時,消費者的口、手與外層包裝直接接觸。
對此,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秘書長孟素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相關協會質疑系概念誤導。國標GB11680-1989中明確規定,標準適用于與食品直接接觸的原紙,換言之,該標準不適用于直接接觸食品的其他紙材。”
孟素荷還表示:“外包裝發生有害物質遷移不成立。首先,世界主要方便面產品的紙容器均采用與我國相同的雙層結構設計,內層使用原漿紙材,外層使用再生紙材。其次,直接接觸食品的原紙(紙桶內層),足以確保食品安全,這是全球五十多年方便面生產歷史所證明的。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指責外包裝容易發生有害物質遷移沒有依據。”
對此,國際包裝協會直言“安全保證來自哪里?有何依據?沒有出問題就安全嗎?是否等得了癌癥或者死了人才算出事?企業要有責任心,行業協會不要護犢子!”
專家:生活中人體接觸熒光增白劑劑量較低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職業病與中毒醫學科主任醫師郝鳳桐表示,超標的熒光物質主要考慮源自于紙張內添加的熒光增白劑。熒光增白劑能吸收人肉眼看不見的近紫外光,再發射出人肉眼可見的藍紫色熒光,熒光增白劑這種光學性能被用來提高紡織品、紙張、塑料等制品的白度和光澤,是生產高白度、高品質紙產品必須使用的功能性助劑,添加了熒光增白劑后制備的紙張,白度可提高10%以上。
對于此次涉及食品包裝的“超熒”事件,郝鳳桐稱:“對于熒光物質可能從食品外包裝遷移至內層,從而致人體吸收的說法,到目前為止還只停留在猜測的階段,可不可能轉移、可能轉移多少均沒有實驗可以證明。而通過手、口接觸也需要考慮一個劑量的問題。”郝主任表示,“風險”和“損傷”是需要區別的兩個概念,如人體接觸含有熒光增白劑的產品一定具有風險,但在一定劑量的條件下才可能發生損傷,但生活中人體接觸熒光增白劑劑量還是比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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