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之爭轉戰產品包裝
2012-07-21 14:36 來源: 中國經營報(北京) 責編:陳培
- 摘要:
- 隨著廣州藥業高調發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申請的消息,這場纏斗了近一年半時間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案總算是塵埃落定。
【CPP114】訊:隨著廣州藥業高調發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申請的消息,這場纏斗了近一年半時間的“王老吉”商標爭奪案總算是塵埃落定。
但是,剛剛從商標爭奪戰場上撤下來的兩家企業,并沒有就止休戰的意思,而是將戰場搬到了對紅罐包裝和“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的搶奪上,使這場“養母”與“生父”的“奪子戰爭”再添變數。
商標爭奪告一段落
7月16日下午,廣藥集團在全國18個城市同步召開新聞發布會,高調對外公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7月13日做出的判決。廣藥集團表示,這意味著持續了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而結局。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2010年廣藥與加多寶因“王老吉”使用問題矛盾激化后,去年4月26日,廣藥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判定加多寶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標。
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要求鴻道集團停用“王老吉”商標。認為裁決“不公”,加多寶集團母公司鴻道集團于5月17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撤銷上述裁決的申請。但經過近兩個月的審理,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決,駁回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
但加多寶集團7月13日舉行的媒體特別說明會上,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出具了一份從未公布過的《商標許可協議》,馮志敏表示,這一協議證明了加多寶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該協議于2003年5月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廣藥集團授權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產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寶方面提供的相關資料還顯示,該合同由廣藥集團于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廣藥集團還兩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
而對于北京一中院駁回的撤裁申請,加多寶方面7月16日發布聲明稱,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抗爭,加多寶對此裁定表示失望和無奈。
包裝裝潢戰又起
如果說廣藥是因為看中了王老吉的品牌盈利能力,那么顯然其中意的絕不僅僅是“王老吉”3個字。
6月3日,廣藥在北京強勢推出其新裝紅罐王老吉產品,本報記者在活動現場發現,廣藥新品包裝與之前加多寶舊版紅罐王老吉幾乎相同,仍為紅底黃字罐體,“王老吉”3個黃色字體豎立兩面,只是在罐體下方標注了“廣藥集團”字樣。
7月9日,廣藥對外表示,紅罐裝潢已成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加多寶涼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裝潢權,且廣藥集團已經向法院起訴并獲立案。廣藥集團副總經理倪依東也對媒體表示,紅罐王老吉涼茶由誰生產和經營,其裝潢權就歸誰所有,現在加多寶已無權生產王老吉涼茶,其裝潢權就自然應該回到廣藥集團的懷抱。
此時廣藥的表態,明顯是看上了紅罐王老吉的包裝裝潢。
7月13日,加多寶方面提供的材料顯示,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號)中稱:“在其產品 罐裝 王老吉涼茶飲料上的裝潢,在文字、色彩、圖案及排列組合上,寓意明確,設計獨特,該裝潢底色、圖案與其名稱融為一體,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并非為相關商品所通用,為該商品特有,應確認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應受法律保護。”
此外,加多寶還稱,廣藥方面推出紅罐“王老吉”涼茶,“侵犯我司包裝裝潢權,我們一定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司合法權益。目前鴻道集團已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法院提出了起訴。”
關于紅罐包裝裝潢的爭奪,再次使雙方糾紛升級。有品牌專家表示,雙方糾紛不斷,對雙方都不利,“王老吉”這個商標已經過了創造知名度的階段,現在雙方不停地爭斗,只能讓消費者搞不清楚狀況,降低品牌美譽度。
在19日舉辦的加多寶與廣藥商標糾紛法律研討會上,多位法律界人士也建議雙方和解。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劉成良表示:“沒有永遠的品牌,只有創新是永恒的,如果雙方繼續爭議下去,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
但是,剛剛從商標爭奪戰場上撤下來的兩家企業,并沒有就止休戰的意思,而是將戰場搬到了對紅罐包裝和“怕上火喝王老吉”廣告語的搶奪上,使這場“養母”與“生父”的“奪子戰爭”再添變數。
商標爭奪告一段落
7月16日下午,廣藥集團在全國18個城市同步召開新聞發布會,高調對外公布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7月13日做出的判決。廣藥集團表示,這意味著持續了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而結局。
據《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2010年廣藥與加多寶因“王老吉”使用問題矛盾激化后,去年4月26日,廣藥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判定加多寶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標。
今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要求鴻道集團停用“王老吉”商標。認為裁決“不公”,加多寶集團母公司鴻道集團于5月17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撤銷上述裁決的申請。但經過近兩個月的審理,北京市一中院做出判決,駁回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
但加多寶集團7月13日舉行的媒體特別說明會上,加多寶集團董事長辦公室總監馮志敏出具了一份從未公布過的《商標許可協議》,馮志敏表示,這一協議證明了加多寶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尚在有效期。該協議于2003年5月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廣藥集團授權鴻道集團獨家使用、生產和銷售王老吉紅色罐裝及瓶裝涼茶的權利,使用期限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寶方面提供的相關資料還顯示,該合同由廣藥集團于2003年9月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2008年6月11日和2009年6月23日,廣藥集團還兩次向政府有關部門出具證明,確認鴻道集團在2013年1月19日前擁有“王老吉”紅色罐裝和瓶裝飲料的獨家使用權。
而對于北京一中院駁回的撤裁申請,加多寶方面7月16日發布聲明稱,經過了兩個多月的抗爭,加多寶對此裁定表示失望和無奈。
包裝裝潢戰又起
如果說廣藥是因為看中了王老吉的品牌盈利能力,那么顯然其中意的絕不僅僅是“王老吉”3個字。
6月3日,廣藥在北京強勢推出其新裝紅罐王老吉產品,本報記者在活動現場發現,廣藥新品包裝與之前加多寶舊版紅罐王老吉幾乎相同,仍為紅底黃字罐體,“王老吉”3個黃色字體豎立兩面,只是在罐體下方標注了“廣藥集團”字樣。
7月9日,廣藥對外表示,紅罐裝潢已成為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加多寶涼茶侵犯了王老吉知名商品裝潢權,且廣藥集團已經向法院起訴并獲立案。廣藥集團副總經理倪依東也對媒體表示,紅罐王老吉涼茶由誰生產和經營,其裝潢權就歸誰所有,現在加多寶已無權生產王老吉涼茶,其裝潢權就自然應該回到廣藥集團的懷抱。
此時廣藥的表態,明顯是看上了紅罐王老吉的包裝裝潢。
7月13日,加多寶方面提供的材料顯示,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3)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9號)中稱:“在其產品 罐裝 王老吉涼茶飲料上的裝潢,在文字、色彩、圖案及排列組合上,寓意明確,設計獨特,該裝潢底色、圖案與其名稱融為一體,具有顯著的區別性特征,并非為相關商品所通用,為該商品特有,應確認為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裝裝潢,應受法律保護。”
此外,加多寶還稱,廣藥方面推出紅罐“王老吉”涼茶,“侵犯我司包裝裝潢權,我們一定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我司合法權益。目前鴻道集團已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和向法院提出了起訴。”
關于紅罐包裝裝潢的爭奪,再次使雙方糾紛升級。有品牌專家表示,雙方糾紛不斷,對雙方都不利,“王老吉”這個商標已經過了創造知名度的階段,現在雙方不停地爭斗,只能讓消費者搞不清楚狀況,降低品牌美譽度。
在19日舉辦的加多寶與廣藥商標糾紛法律研討會上,多位法律界人士也建議雙方和解。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劉成良表示:“沒有永遠的品牌,只有創新是永恒的,如果雙方繼續爭議下去,結果可能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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