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或延期
2012-07-09 08:2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從新聞出版總署了解到,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延期的可能性大。新聞出版總署正在和財政部溝通相關事宜。這意味著中南傳媒、鳳凰傳媒長江傳媒、中文傳媒、時代出版、皖新傳媒等出版傳媒企業將繼續獲得一定程度的稅負減免。
【CPP114】訊:從新聞出版總署了解到,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關于繼續執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延期的可能性大。新聞出版總署正在和財政部溝通相關事宜。這意味著中南傳媒、鳳凰傳媒長江傳媒、中文傳媒、時代出版、皖新傳媒等出版傳媒企業將繼續獲得一定程度的稅負減免。
《通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主要內容是對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對部分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后退政策。具體來講:中小學學生課本以及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稅100%先征后退。
對全國縣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
《通知》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主要內容是對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環節執行增值稅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對部分新華書店執行增值稅免稅或先征后退政策。具體來講:中小學學生課本以及經批準在內蒙古、廣西、西藏、寧夏、新疆五個自治區內注冊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少數民族文字出版物增值稅100%先征后退。
對全國縣及縣以下新華書店和農村供銷社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對新華書店組建的發行集團或原新華書店改制而成的連鎖經營企業,其縣及縣以下網點在本地銷售的出版物,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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