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版權法修改走在國際前列
2012-06-28 08:48 來源:北京晚報 責編:王岑
- 摘要:
- 新加坡音像集體管理方面的專家洪偉典服務于國際作詞作曲者聯合會。他認為《北京條約》的簽訂對全球表演藝術家的保護和文化的推廣都有重要意義。
【CPP114】訊:新加坡音像集體管理方面的專家洪偉典服務于國際作詞作曲者聯合會。他認為《北京條約》的簽訂對全球表演藝術家的保護和文化的推廣都有重要意義。
“以印度來說,寶萊塢的制片商力量是十分強大的,他們一般都會把表演者的權利全部買斷,讓表演者處于很弱勢的地位。如果誰不滿意現有權利待遇,那下次就可能不再用他了。在很多發展中國家也都普遍存在這種誰有錢有勢就有決定權的現象。而《北京條約》則大大加強了表演者的權利。”
洪偉典還表示,這次外交會議上,各國實際上都非常關注中國正在進行的版權法有關延伸集體管理權利的修法。“國際上都認為強大的集體管理組織對表演者和使用者都是有利的。像歐盟和日本的相關行業都是只有一個集體管理組織。如果組織過多,使用者會以不知道到底該付款給誰為由一分錢都不支付。這反而不利于表演者的權利保護。歐盟曾經以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拆分集體管理組織,但經過調查后認為還是只有一個組織更合理。中國的版權保護法很先進,把這次國際新條約的要求都寫進去了。不過我也知道表演者對集體管理組織有負面意見,但這跟這次修法是兩個概念。不能因為機構存在問題同時也質疑制度不好。”
“以印度來說,寶萊塢的制片商力量是十分強大的,他們一般都會把表演者的權利全部買斷,讓表演者處于很弱勢的地位。如果誰不滿意現有權利待遇,那下次就可能不再用他了。在很多發展中國家也都普遍存在這種誰有錢有勢就有決定權的現象。而《北京條約》則大大加強了表演者的權利。”
洪偉典還表示,這次外交會議上,各國實際上都非常關注中國正在進行的版權法有關延伸集體管理權利的修法。“國際上都認為強大的集體管理組織對表演者和使用者都是有利的。像歐盟和日本的相關行業都是只有一個集體管理組織。如果組織過多,使用者會以不知道到底該付款給誰為由一分錢都不支付。這反而不利于表演者的權利保護。歐盟曾經以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拆分集體管理組織,但經過調查后認為還是只有一個組織更合理。中國的版權保護法很先進,把這次國際新條約的要求都寫進去了。不過我也知道表演者對集體管理組織有負面意見,但這跟這次修法是兩個概念。不能因為機構存在問題同時也質疑制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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