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子制假幣2.8億案 海浪聲掩飾鮑魚場內印刷聲
2012-06-04 08:23 來源:信息時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2009年,廣東揭陽市惠來縣兩名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婦女吳玉玲和方瑞鳳合伙出資并糾集一班同鄉做起制造假幣的勾當。而假幣窩點竟隱匿在一個鮑魚養殖場內,僅一年時間,就制造假幣2.86億元。今年5月18日,揭陽市舉行“三打”專項行動宣判處理大會,兩名女主犯被依法執行死刑。
【CPP114】訊:2009年,廣東揭陽市惠來縣兩名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村婦女吳玉玲和方瑞鳳合伙出資并糾集一班同鄉做起制造假幣的勾當。而假幣窩點竟隱匿在一個鮑魚養殖場內,僅一年時間,就制造假幣2.86億元。今年5月18日,揭陽市舉行“三打”專項行動宣判處理大會,兩名女主犯被依法執行死刑。這是廣東省“三打”專項工作以來,首次被執行死刑的兩名罪犯。
近日,記者跟隨省政法委工作組前往惠來縣采訪這個假幣大案,并專門前往制造假幣工場走訪,揭開不為人知的制假內幕。
為賺快錢兩村婦一年印假鈔2.86億
根據檢方指控,在2007年底,農村婦女吳玉玲為貪圖暴利,便起了偽造人民幣的念頭。她找到同鄉方瑞鳳、吳漢濤等人商量合伙印假鈔,方瑞鳳就讓吳玉玲以原來欠她的2.8萬元做本投入,負責聯系、收錢業務,可分得15%的利潤。方瑞鳳則出資85%的股份。
養殖場內舊屋當制假工場
做好前期工作后,吳玉玲物色到前詹鎮港寮村方龍貞的養殖場內的一間舊屋作為制假工場,聘請了同為當地人的方龍貞負責看管工場、管理工人,說好每印一批假幣就給方龍貞5萬元。后來,吳玉玲又雇用方龍貞的妻弟黃寶明作為手下,負責布置工場、接收用作假幣的紙張、油墨等工作,每月工資5000元。
看到人手不夠,方瑞鳳又找到自己的親戚陳瑞明做幫手,負責開車接載假幣,每月給他8000元做報酬。另外,吳玉玲和方瑞鳳兩人還請了兩名外省技術人員來到工場印刷假幣,同樣是每印一批就可分得5萬元。
據警方調查和犯人供述,自2007年底至2009年初這一年期間,他們的工場共瘋狂印制6批假幣,合共28648萬元。假鈔印出來后,前兩批假幣就由陳瑞明從窩點開車運到惠來縣東隴鎮赤洲村交由朋友王漢奇、陳錦富保管,再經陳瑞明賣給他人。剩下的4批假幣,陳瑞明后來就把它們送到華湖鎮溪洋村自己的海綿廠存放。
直到2009年4月10日晚,方瑞鳳指使陳瑞明從其海綿廠運40.5箱(每箱200萬元)假幣到惠來縣華湖鎮東福管區坑東片任寶明出租屋存放時,陳瑞明便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扣押假鈔人民幣8110萬元。自此,案件陸續浮出上面。
吳玉玲還幫窩藏逾億假鈔
此外,在對犯人吳玉玲的一審判決中,檢方還指出,除組織偽造人民幣6批共28648萬元外,吳玉玲還幫助窩藏假人民幣高達14400萬元,存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事實。
據調查,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吳玉玲先后兩次受到陸豐市一名陳姓朋友所托,讓她幫忙保管兩批面額均為100元的假鈔。第一批假幣30多箱共6000萬元,吳玉玲吩咐老鄉王漢奇存放在惠來縣東隴鎮赤洲村美迪幼兒園內,后來又轉交到一名叫王飛君的人保管。存放一段時間后,工場伙伴黃寶明便幫忙開車將假幣送到陸豐市交回給吳玉玲,其再轉交姓陳的那位朋友。第二批假鈔同樣如此施法。
團伙一鍋端兩女主犯上月已執行死刑
記者獲悉,經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該起偽造貨幣罪的15名團伙成員均受到法律制裁。此案首先在2009年11月23日對犯罪團伙成員方瑞鳳、黃寶明、吳漢濤、陳瑞明等進行了一審宣判,上述四名被告犯偽造貨幣罪,均被法院認定是主犯,其中方瑞鳳被判處死刑,其余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之后,揭陽市中院又于2010年11月8日對犯人吳玉玲進行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吳玉玲無視國家法律,結伙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該行為已構成偽造貨幣罪。此外,吳玉玲還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其行為又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應依法數罪并罰。法院決定,對吳玉玲執行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方瑞鳳、吳玉玲不服,均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裁判,認為兩人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因此駁回上訴,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終,兩名主犯方瑞鳳、吳玉玲于今年5月18日被依法執行死刑。這是廣東省“三打”專項工作以來,首次被執行死刑的兩名罪犯。
當地村民講述
棉被隔音海潮聲掩耳村民不知在“印鈔”
近日,記者便跟隨省政法委工作組,來到吳玉玲和方瑞鳳進行制造假幣的窩點惠來縣前詹鎮港寮村。
港寮村是一個靠海的小漁村,村民主要收入來源是捕撈和販賣各種新鮮海產所得。很多村民在岸邊開設了大大小小的蝦苗、鮑魚等養殖場,天然的地理位置使得漁村成為一個海產品養殖基地,小村子里常會見到來自全省各地的買家來看貨和交易,人來人往讓小漁村顯得十分熱鬧。不過,淳樸的村民們怎樣都沒有想到,會有人利用小漁村是海產品養殖基地這個特點,暗地里做起了偽造貨幣的違法犯罪活動。
據了解,假幣窩點被警方端掉后,鮑魚養殖場也隨之停工,之后被拆掉。記者在現場看到,制造假幣的鮑魚場已經丟空荒廢,只剩下三個曾養過鮑魚的空水池。案發后至今的兩年多時間里,養殖場周圍都長滿了野草,顯得有些荒涼。“這個地方就是他們制造假幣的位置。”一名村民指著空水池前方告訴記者。
另一名村民還告訴記者,由于該鮑魚養殖場場靠近海邊,海水的潮漲潮落和附近蝦苗場里發電機的聲音,使得平日工場里傳出的一些特殊聲音并沒有引起外人注意。還有村民介紹,在警方查獲該窩點時,他們看到辦案民警從工廠里搜出了好多棉被。原來,吳玉玲和方瑞鳳等人為掩人耳目,在工場里放置了很多棉被用來隔音,更加減弱了印刷偽鈔產生的聲音。
村民說,直到這個制造假幣窩點被警方鏟除時,周邊的蝦苗養殖場才吃驚地發現,同村的鮑魚養殖場內,竟有人暗地里干著制造假幣的違法犯罪活動。“之前,村子里從來沒出現過類似制造、加工假幣的事情。”
對話主犯陳瑞明:賺到8000元快錢之后就被抓了
本次采訪中,記者見到該起假幣案的案犯之一陳瑞明,案件中他專門負責運貨。陳瑞明是揭陽惠來縣人,只有小學文化程度,被捕前是當地的農民。目前,他被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內。
在揭陽市中院對其的一審宣判中,法院認為,陳瑞明積極參與偽造貨幣,是案件中的主犯,其無視國家法律,結伙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該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應依法嚴懲。最終,法院裁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在與記者面對面交談過程中,陳瑞明說話不多,言語中有悔意。
信息時報:你知道制造、運輸假幣是犯法嗎?
陳瑞明:知道。
信息時報:那你為什么還要去做這件事情?沒有想到后果嗎?
陳瑞明:父親年紀大了,眼睛看不清楚,想賺點快錢給父親治眼病。
信息時報:那你運輸假幣賺了多少錢?
陳瑞明:我只拿到了8000元,然后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了。
信息時報:平時的“工作”都是怎樣的?
陳瑞明:每次都是接到吳玉玲的電話后負責送貨,一共送了四次,每次都用水果箱裝著,然后從鮑魚場運到指定地點。
近日,記者跟隨省政法委工作組前往惠來縣采訪這個假幣大案,并專門前往制造假幣工場走訪,揭開不為人知的制假內幕。
為賺快錢兩村婦一年印假鈔2.86億
根據檢方指控,在2007年底,農村婦女吳玉玲為貪圖暴利,便起了偽造人民幣的念頭。她找到同鄉方瑞鳳、吳漢濤等人商量合伙印假鈔,方瑞鳳就讓吳玉玲以原來欠她的2.8萬元做本投入,負責聯系、收錢業務,可分得15%的利潤。方瑞鳳則出資85%的股份。
養殖場內舊屋當制假工場
做好前期工作后,吳玉玲物色到前詹鎮港寮村方龍貞的養殖場內的一間舊屋作為制假工場,聘請了同為當地人的方龍貞負責看管工場、管理工人,說好每印一批假幣就給方龍貞5萬元。后來,吳玉玲又雇用方龍貞的妻弟黃寶明作為手下,負責布置工場、接收用作假幣的紙張、油墨等工作,每月工資5000元。
看到人手不夠,方瑞鳳又找到自己的親戚陳瑞明做幫手,負責開車接載假幣,每月給他8000元做報酬。另外,吳玉玲和方瑞鳳兩人還請了兩名外省技術人員來到工場印刷假幣,同樣是每印一批就可分得5萬元。
據警方調查和犯人供述,自2007年底至2009年初這一年期間,他們的工場共瘋狂印制6批假幣,合共28648萬元。假鈔印出來后,前兩批假幣就由陳瑞明從窩點開車運到惠來縣東隴鎮赤洲村交由朋友王漢奇、陳錦富保管,再經陳瑞明賣給他人。剩下的4批假幣,陳瑞明后來就把它們送到華湖鎮溪洋村自己的海綿廠存放。
直到2009年4月10日晚,方瑞鳳指使陳瑞明從其海綿廠運40.5箱(每箱200萬元)假幣到惠來縣華湖鎮東福管區坑東片任寶明出租屋存放時,陳瑞明便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扣押假鈔人民幣8110萬元。自此,案件陸續浮出上面。
吳玉玲還幫窩藏逾億假鈔
此外,在對犯人吳玉玲的一審判決中,檢方還指出,除組織偽造人民幣6批共28648萬元外,吳玉玲還幫助窩藏假人民幣高達14400萬元,存在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事實。
據調查,在2008年底至2009年初,吳玉玲先后兩次受到陸豐市一名陳姓朋友所托,讓她幫忙保管兩批面額均為100元的假鈔。第一批假幣30多箱共6000萬元,吳玉玲吩咐老鄉王漢奇存放在惠來縣東隴鎮赤洲村美迪幼兒園內,后來又轉交到一名叫王飛君的人保管。存放一段時間后,工場伙伴黃寶明便幫忙開車將假幣送到陸豐市交回給吳玉玲,其再轉交姓陳的那位朋友。第二批假鈔同樣如此施法。
團伙一鍋端兩女主犯上月已執行死刑
記者獲悉,經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該起偽造貨幣罪的15名團伙成員均受到法律制裁。此案首先在2009年11月23日對犯罪團伙成員方瑞鳳、黃寶明、吳漢濤、陳瑞明等進行了一審宣判,上述四名被告犯偽造貨幣罪,均被法院認定是主犯,其中方瑞鳳被判處死刑,其余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無期徒刑不等。
之后,揭陽市中院又于2010年11月8日對犯人吳玉玲進行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吳玉玲無視國家法律,結伙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該行為已構成偽造貨幣罪。此外,吳玉玲還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其行為又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應依法數罪并罰。法院決定,對吳玉玲執行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后,方瑞鳳、吳玉玲不服,均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終審裁判,認為兩人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因此駁回上訴,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終,兩名主犯方瑞鳳、吳玉玲于今年5月18日被依法執行死刑。這是廣東省“三打”專項工作以來,首次被執行死刑的兩名罪犯。
當地村民講述
棉被隔音海潮聲掩耳村民不知在“印鈔”
近日,記者便跟隨省政法委工作組,來到吳玉玲和方瑞鳳進行制造假幣的窩點惠來縣前詹鎮港寮村。
港寮村是一個靠海的小漁村,村民主要收入來源是捕撈和販賣各種新鮮海產所得。很多村民在岸邊開設了大大小小的蝦苗、鮑魚等養殖場,天然的地理位置使得漁村成為一個海產品養殖基地,小村子里常會見到來自全省各地的買家來看貨和交易,人來人往讓小漁村顯得十分熱鬧。不過,淳樸的村民們怎樣都沒有想到,會有人利用小漁村是海產品養殖基地這個特點,暗地里做起了偽造貨幣的違法犯罪活動。
據了解,假幣窩點被警方端掉后,鮑魚養殖場也隨之停工,之后被拆掉。記者在現場看到,制造假幣的鮑魚場已經丟空荒廢,只剩下三個曾養過鮑魚的空水池。案發后至今的兩年多時間里,養殖場周圍都長滿了野草,顯得有些荒涼。“這個地方就是他們制造假幣的位置。”一名村民指著空水池前方告訴記者。
另一名村民還告訴記者,由于該鮑魚養殖場場靠近海邊,海水的潮漲潮落和附近蝦苗場里發電機的聲音,使得平日工場里傳出的一些特殊聲音并沒有引起外人注意。還有村民介紹,在警方查獲該窩點時,他們看到辦案民警從工廠里搜出了好多棉被。原來,吳玉玲和方瑞鳳等人為掩人耳目,在工場里放置了很多棉被用來隔音,更加減弱了印刷偽鈔產生的聲音。
村民說,直到這個制造假幣窩點被警方鏟除時,周邊的蝦苗養殖場才吃驚地發現,同村的鮑魚養殖場內,竟有人暗地里干著制造假幣的違法犯罪活動。“之前,村子里從來沒出現過類似制造、加工假幣的事情。”
對話主犯陳瑞明:賺到8000元快錢之后就被抓了
本次采訪中,記者見到該起假幣案的案犯之一陳瑞明,案件中他專門負責運貨。陳瑞明是揭陽惠來縣人,只有小學文化程度,被捕前是當地的農民。目前,他被關押在揭陽市看守所內。
在揭陽市中院對其的一審宣判中,法院認為,陳瑞明積極參與偽造貨幣,是案件中的主犯,其無視國家法律,結伙偽造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該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應依法嚴懲。最終,法院裁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在與記者面對面交談過程中,陳瑞明說話不多,言語中有悔意。
信息時報:你知道制造、運輸假幣是犯法嗎?
陳瑞明:知道。
信息時報:那你為什么還要去做這件事情?沒有想到后果嗎?
陳瑞明:父親年紀大了,眼睛看不清楚,想賺點快錢給父親治眼病。
信息時報:那你運輸假幣賺了多少錢?
陳瑞明:我只拿到了8000元,然后就被(公安機關)抓獲了。
信息時報:平時的“工作”都是怎樣的?
陳瑞明:每次都是接到吳玉玲的電話后負責送貨,一共送了四次,每次都用水果箱裝著,然后從鮑魚場運到指定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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