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布2011年度十大版權典型案件
2012-04-28 11:08 來源:東方網 責編:江佳
- 摘要:
- 26日是世界知識產權日,上海市版權局發布了2011年度上海十大版權典型案件。與往年相比,今年加大了對企業使用盜版軟件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使有關網絡侵權“避風港原則”的法律適用更趨規范、合理,同時也加大了對通過網絡渠道銷售侵權復制品行為和對版權侵權的刑事打擊力度。
6.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訴百度公司侵犯著作權案
被告百度公司是搜索服務網站的經營者,長期大量公開提供原告擁有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涉訟作品侵權盜版鏈接。原告多次與被告百度溝通,并以附有涉訟作品版權證明及盜鏈地址的法務函通知被告百度,要求刪除相應侵權鏈接,對原告提供侵權鏈接信息的刪除結果進行逐條反饋。但百度公司未及時刪除原告通知的侵權信息或斷開鏈接。盧灣區人民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以及合理費用人民幣44,500元。
7.莊則棟、佐佐木敦子訴上海某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2010年3月,被告上海某網絡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網站上傳播了原告依法享有著作權的有聲讀物。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3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作為專業的網絡服務提供商,疏于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對網絡用戶在其網站上發布涉案作品,侵害原告享有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具有主觀過錯,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故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55,000元。
8.吳某等侵犯著作權案
被告人吳某等人于2010年2月合謀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共同投資生產、銷售上海世博會吉祥物等商品?傆嫹欠ㄉa涉案海寶掛件729400只,除尚未銷售即被查獲的6000只外,其余均已銷售。黃浦區人民法院遂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5,000元,其他同案被告均依法受到相應刑事處罰。
9.上海某娛樂公司侵犯著作權案
被投訴人上海某娛樂公司自2010年起,在普陀區某地從事卡拉OK娛樂經營活動,通過VOD點歌系統,向消費者使用放映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數首音樂作品。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10.上海某摩托有限公司侵犯軟件著作權案
被投訴人上海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工作計算機內復制安裝了PRO/E4.0、PRO/E3.0及PRO/E5.0版本計算機軟件共5套,配置號88888888與07071982均為該軟件常見的盜版配置號,用于摩托車及有關產品的設計研發經營活動。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
被告百度公司是搜索服務網站的經營者,長期大量公開提供原告擁有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涉訟作品侵權盜版鏈接。原告多次與被告百度溝通,并以附有涉訟作品版權證明及盜鏈地址的法務函通知被告百度,要求刪除相應侵權鏈接,對原告提供侵權鏈接信息的刪除結果進行逐條反饋。但百度公司未及時刪除原告通知的侵權信息或斷開鏈接。盧灣區人民法院遂依法判決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以及合理費用人民幣44,500元。
7.莊則棟、佐佐木敦子訴上海某公司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案
2010年3月,被告上海某網絡公司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在其經營的網站上傳播了原告依法享有著作權的有聲讀物。故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3萬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作為專業的網絡服務提供商,疏于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對網絡用戶在其網站上發布涉案作品,侵害原告享有該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具有主觀過錯,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故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人民幣55,000元。
8.吳某等侵犯著作權案
被告人吳某等人于2010年2月合謀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情況下,共同投資生產、銷售上海世博會吉祥物等商品?傆嫹欠ㄉa涉案海寶掛件729400只,除尚未銷售即被查獲的6000只外,其余均已銷售。黃浦區人民法院遂以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5,000元,其他同案被告均依法受到相應刑事處罰。
9.上海某娛樂公司侵犯著作權案
被投訴人上海某娛樂公司自2010年起,在普陀區某地從事卡拉OK娛樂經營活動,通過VOD點歌系統,向消費者使用放映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的數首音樂作品。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10.上海某摩托有限公司侵犯軟件著作權案
被投訴人上海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在其工作計算機內復制安裝了PRO/E4.0、PRO/E3.0及PRO/E5.0版本計算機軟件共5套,配置號88888888與07071982均為該軟件常見的盜版配置號,用于摩托車及有關產品的設計研發經營活動。上海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罰款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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