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藥品包裝為何沒有“袖珍版”
2012-01-25 21:02 來源:信息時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記者調查后發現,藥品浪費普遍存在我們身邊,其中既有藥廠劑量包裝不合理所致,也有患者“自作聰明”導致的浪費,更有醫院和藥監機構的“不作為”使問題長期存在。
大劑量虧的只是患者 藥廠醫院不愿惹麻煩
記者調查發現,藥品劑量過大,既有藥廠劑量包裝不合理所致,也有患者“自作聰明”導致的浪費,更有醫院和藥監機構的“不作為”使問題長期存在。
改包裝等于申報新藥 “誰愿浪費名額?”
既然醫生和患者都強烈需求,為什么市面上的小包裝藥品這么少?“其實道理很簡單,改小包裝后藥廠的利潤將萎縮,而且申報程序極為復雜,誰都不愿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廣州某藥廠負責人告訴記者,改了小包裝后藥盒、說明書等各類成本至少會上升兩三成,而國家目前對藥價的控制較嚴,如不能加價,藥廠只能自己消化成本。
小劑量包裝成本貴兩三成
而且,根據藥監部門的規定,改變藥品包裝要按申報新藥來審批,并且要占用新藥名額,“現在申報新藥那么困難,誰愿意把名額浪費到改包裝上?”這位負責人說。
生產多大劑量藥廠說了算
為何不在生產之初就“人性化”設計藥品的劑量規格呢?對此,廣州市人大代表、資深醫院管理專家陳安薇表示,主要是藥監部門、醫院、藥廠三方缺乏溝通,藥廠雖然在臨床試驗要和醫院合作,但申報時由藥廠自行上報,劑量主動權在藥廠,藥監局也只管審核批準,不會與藥品使用單位——醫院溝通,所以生產出來的劑量往往有所偏差。另外,藥商追逐利潤也是一大原因,“其實這(指沒有小劑量藥品)與沒有便宜藥(的原因)是一脈相承的,像以前止痛藥顱通定每片只需幾毛錢,效果又好,現在很多都沒有了。”
根據2007年頒布的《處方管理辦法》,醫院采購藥品時,每個通用名藥品的品牌不能超過兩個。這個規定,原本是為了防范醫藥領域的商業賄賂。但是,由于目前藥廠生產藥時,每種藥通常只出一種劑量規格,直接導致了醫院買同一種藥時,最多只能買到兩種規格。因此,也有醫生認為,該規定為藥品規格的多樣化加上了“緊箍咒”。
開大包裝藥醫院更賺錢
“大包裝藥品的好處是成本低廉,特別是一些慢性病用藥如雷米封、利福平、復方丹參片等性質穩定的制劑,大包裝可節約成本減輕病人的負擔。但對于性質不夠穩定的藥品,應盡快推廣單劑量小包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藥劑師表示,醫院在藥品劑量問題上充當了“不作為”角色,因為使用小劑量藥品,醫院的利潤肯定會減少,反正浪費的只是患者的錢,所以誰都不愿意“攪這趟渾水”。
不全是包裝惹的禍 街坊壞習慣也會浪費藥
資深醫院管理專家陳安薇表示,藥品浪費與一些患者的就醫習慣也有關,這在一些患慢性病的老人身上尤為明顯,“由于參加醫保,有些老人抱著不買白不買的心態,每個月都拿回一大堆藥,最后吃不完過期了。”陳安薇稱,特別一些重病的老人,喜歡購買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囤積,病逝后,醫院也不可能回收,因為藥品一旦出了醫院門,醫生就很難保證藥品質量,再用到其他病人身上也不安全。
還有些無意的浪費行為,也跟街坊喜歡“自作聰明”有關。“例如感冒藥醫生通常開3天,許多患者吃了1天感覺好了就不愿意服用了,擔心是藥三分毒。”陳安薇稱,這是一個極危險的誤區,像抗生素那樣,一般主張要么不用,一用就要用夠48~72小時,“(因為)用了第一天,把那些普通的細菌殺滅了,留下的凈是些頑固難對付的病毒,此時卻停止用藥,危害可想而知,所以還是要遵照醫囑足量用藥。”
對于如此多過期藥品,扔掉后會否對環境造成污染呢?專家表示,如果沒影響到水源,一般普通藥品失效期后裸露空氣中對人體沒太大傷害,但最好的辦法還是集中回收,像醫院一般會在失效期前回收并提取有效成分進行再生產。
臨床專家:小孩吃大人藥 劑量不準很危險
“專門針對兒童劑量而生產的藥物也有,但無論從品種還是數量都相對較少。”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兒科主任莊建培表示,市場少見小包裝藥品,與廠家少生產和一些制度上的規定都有關。
記者調查發現,藥品劑量過大,既有藥廠劑量包裝不合理所致,也有患者“自作聰明”導致的浪費,更有醫院和藥監機構的“不作為”使問題長期存在。
改包裝等于申報新藥 “誰愿浪費名額?”
既然醫生和患者都強烈需求,為什么市面上的小包裝藥品這么少?“其實道理很簡單,改小包裝后藥廠的利潤將萎縮,而且申報程序極為復雜,誰都不愿做這些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廣州某藥廠負責人告訴記者,改了小包裝后藥盒、說明書等各類成本至少會上升兩三成,而國家目前對藥價的控制較嚴,如不能加價,藥廠只能自己消化成本。
小劑量包裝成本貴兩三成
而且,根據藥監部門的規定,改變藥品包裝要按申報新藥來審批,并且要占用新藥名額,“現在申報新藥那么困難,誰愿意把名額浪費到改包裝上?”這位負責人說。
生產多大劑量藥廠說了算
為何不在生產之初就“人性化”設計藥品的劑量規格呢?對此,廣州市人大代表、資深醫院管理專家陳安薇表示,主要是藥監部門、醫院、藥廠三方缺乏溝通,藥廠雖然在臨床試驗要和醫院合作,但申報時由藥廠自行上報,劑量主動權在藥廠,藥監局也只管審核批準,不會與藥品使用單位——醫院溝通,所以生產出來的劑量往往有所偏差。另外,藥商追逐利潤也是一大原因,“其實這(指沒有小劑量藥品)與沒有便宜藥(的原因)是一脈相承的,像以前止痛藥顱通定每片只需幾毛錢,效果又好,現在很多都沒有了。”
根據2007年頒布的《處方管理辦法》,醫院采購藥品時,每個通用名藥品的品牌不能超過兩個。這個規定,原本是為了防范醫藥領域的商業賄賂。但是,由于目前藥廠生產藥時,每種藥通常只出一種劑量規格,直接導致了醫院買同一種藥時,最多只能買到兩種規格。因此,也有醫生認為,該規定為藥品規格的多樣化加上了“緊箍咒”。
開大包裝藥醫院更賺錢
“大包裝藥品的好處是成本低廉,特別是一些慢性病用藥如雷米封、利福平、復方丹參片等性質穩定的制劑,大包裝可節約成本減輕病人的負擔。但對于性質不夠穩定的藥品,應盡快推廣單劑量小包裝。”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藥劑師表示,醫院在藥品劑量問題上充當了“不作為”角色,因為使用小劑量藥品,醫院的利潤肯定會減少,反正浪費的只是患者的錢,所以誰都不愿意“攪這趟渾水”。
不全是包裝惹的禍 街坊壞習慣也會浪費藥
資深醫院管理專家陳安薇表示,藥品浪費與一些患者的就醫習慣也有關,這在一些患慢性病的老人身上尤為明顯,“由于參加醫保,有些老人抱著不買白不買的心態,每個月都拿回一大堆藥,最后吃不完過期了。”陳安薇稱,特別一些重病的老人,喜歡購買白蛋白等血液制品囤積,病逝后,醫院也不可能回收,因為藥品一旦出了醫院門,醫生就很難保證藥品質量,再用到其他病人身上也不安全。
還有些無意的浪費行為,也跟街坊喜歡“自作聰明”有關。“例如感冒藥醫生通常開3天,許多患者吃了1天感覺好了就不愿意服用了,擔心是藥三分毒。”陳安薇稱,這是一個極危險的誤區,像抗生素那樣,一般主張要么不用,一用就要用夠48~72小時,“(因為)用了第一天,把那些普通的細菌殺滅了,留下的凈是些頑固難對付的病毒,此時卻停止用藥,危害可想而知,所以還是要遵照醫囑足量用藥。”
對于如此多過期藥品,扔掉后會否對環境造成污染呢?專家表示,如果沒影響到水源,一般普通藥品失效期后裸露空氣中對人體沒太大傷害,但最好的辦法還是集中回收,像醫院一般會在失效期前回收并提取有效成分進行再生產。
臨床專家:小孩吃大人藥 劑量不準很危險
“專門針對兒童劑量而生產的藥物也有,但無論從品種還是數量都相對較少。”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兒科主任莊建培表示,市場少見小包裝藥品,與廠家少生產和一些制度上的規定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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