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出版”前景美好,魔力何在?
2011-09-20 09:06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2006年在全球投下“云計算”種子的亞馬遜已經開始品嘗這一創新模式的果實。盡管亞馬遜負責云計算業務的網絡服務部門(AWS)仍然是一個小部門,但分析人士認為AWS將成為亞馬遜下一個營收達到10億美元量級的業務部門。目前,AWS已在全球超過190個國家和地區擁有數十萬客戶;去年,亞馬遜在云計算領域的營業收入約為5億美元。
目前基于“云”和“云計算”的“云出版”被廣泛提及的是平臺,中國知網、方正阿帕比、番薯網、盛大文學等所涉及的無一不是平臺。那么,“云出版”就是一個內容出版平臺嗎?王勤給予了直接的否定。“現在大家所談的‘云出版’基本上是個偽概念,‘云出版’簡單說就是內容基于自由路徑的存儲和讀取問題,具體而言應該是以內容資源為基礎,向社會大眾提供內容服務的系統,這個系統從出版物最開始的出版再到存儲、發行以及讀者的獲取都應該是一個完整的系統。”
有數字出版研究人士認為,現在“云”和“云出版”的概念用得有點濫。“大家所談的‘云出版’其實很難叫‘云出版’。對于‘云出版’來說,技術很容易實現,但是真正意義上的‘云出版’更重要的是一種思維和胸襟。‘云出版’的核心精髓是共享,你有云,我有云,大家彼此之間共享,互通有無才能發展,而現在絕大部分人期待的則是,我有云,你沒云,大家都跑到我的云上來。”
方正集團高級副總裁、方正阿帕比董事長方中華在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云出版”與此前的內容平臺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前者是企業自有的平臺,而后者是一個公共平臺。“讓產業鏈中所有的參與者都能夠得到一些服務,包括作者、出版商、渠道發行商以及讀者,都可以在這個平臺上享受服務。”
同方知網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明亮在2011北京國際出版論壇上也坦言,中國知網過去是“私有云”,只允許自己發布內容。“內容提供者把稿件交給我們或者把數據庫產品的各種原數據提供給我們,改裝成中國知網標準格式,編成知識網絡,由知識資源總庫的方式、學科總庫的方式、用戶定制方式發布出去,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獲取版權,獲取代理數據庫產品的發行,而不是內容提供商在這個平臺上自主經營。”
王明亮認為,在“私有云”出版的模式下,專業內容的數字出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嚴重不匹配、不對稱,做大做強非常之困難。而真正意義上的“云出版”平臺應該支持各出版單位自己主導數字出版,讓出版社共享內容、共享技術平臺和客戶資源從而策劃組織編輯出版自己的特色產品,同時可以通過規范化、集約化、智能化數據加工的處理流程,實現產品的標準化,使任何機構和個人都可以在“云出版”平臺上建立自己的個人數字圖書館。
“云出版”是一項宏大工程
對于出版產業來說,“云出版”是一個難得的機遇,這已成為業內共識。“通過‘云出版’,出版社可以對社內資源加密,可以選擇發行渠道進行授權、安全分發,渠道運營商可以打通各種渠道的終端應用,對出版單位授權的資源進行運營。一切的流程通過云出版服務平臺進行,渠道的銷售數據隨時反映在平臺上,出版單位可以隨時掌握,甚至連讀者的查詢、點擊、購買等行為,出版單位也可以通過云出版平臺了解掌握。”這是《2010~2011數字出版產業年度報告》中對于“云出版”意義的詳細說明。
數字出版涉及內容、技術、渠道、服務等各個環節,劉成勇認為,與傳統出版的編、印、發一體化都在出版業內部不同,“云出版”作為一種新的業態,是跨領域之間的整合。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云出版’首先是一個管理層面的問題,需要在高端進行宏觀調控。而從管理層次來看,這其中牽涉到新聞出版總署、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王勤認為現在數字出版之所以贏利成問題,很大一個原因是結算系統不透明不公正,“到了‘云出版’時代,在交易過程中,我們采用的是可信的國家交易系統,結算過程通過銀行結算,與現在通過一些民營公司結算系統相比,可靠性和透明度要高很多。”
有數字出版研究人士指出,傳統出版單位作為“云出版”的主體之一應踏踏實實把自己的服務做好,爭取實現更大的功能。王勤則建議道:“在跨領域整合的過程中,傳統出版社作為內容提供商,首先需要考慮一下自己有沒有足夠多的可供‘云出版’消費的優質內容。”
資料點擊
何為“云計算”、“云出版”?
“云”是一種聚集方式,“云”就是云計算。“云計算”是網格計算、分布式計算、并行計算、效用計算、網絡存儲等傳統計算機技術與網絡技術發展融合的產物,通過網絡把多個成本相對較低的計算實體整合成一個具有強大計算能力的完美系統,并借助基礎設施級服務(IaaS)、平臺級服務(PaaS)、軟件級服務(SaaS)等先進的商業模式把強大的計算能力分布到終端用戶手中。
“云出版”意味著出版的一切流程將通過“云出版”服務平臺進行,其中既包括出版內容的聚合,也包括店面、通信、互聯網、無線等不同發行銷售渠道的集成,“云出版”可以融合不同地區、不同載體、不同形式的各類發布平臺,是面
向全行業、全產業鏈的開放平臺,既可以共享資源,又可以面向不同服務對象提供專業化的內容和應用服務。
“云出版”有何魔力?
對出版機構而言,“云出版”意味著以往需要多個單位、多個環節和流程的繁瑣工作現在點點鼠標即可完成;“云出版”服務,幾分鐘即可實現電子書的上線,并可針對手機、平板電腦、家用電腦、電子書閱讀器等多種終端同時發布,還能擺脫閱讀設備存儲空間的限制。
對讀者而言,以往數字內容在不同終端設備間麻煩的傳輸,可以通過“云服務”迅速完成,像水和電的無處不在一樣,只要有“網絡”就可以隨時隨地消費數字內容。
有數字出版研究人士認為,現在“云”和“云出版”的概念用得有點濫。“大家所談的‘云出版’其實很難叫‘云出版’。對于‘云出版’來說,技術很容易實現,但是真正意義上的‘云出版’更重要的是一種思維和胸襟。‘云出版’的核心精髓是共享,你有云,我有云,大家彼此之間共享,互通有無才能發展,而現在絕大部分人期待的則是,我有云,你沒云,大家都跑到我的云上來。”
方正集團高級副總裁、方正阿帕比董事長方中華在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云出版”與此前的內容平臺相比最大的區別在于,前者是企業自有的平臺,而后者是一個公共平臺。“讓產業鏈中所有的參與者都能夠得到一些服務,包括作者、出版商、渠道發行商以及讀者,都可以在這個平臺上享受服務。”
同方知網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明亮在2011北京國際出版論壇上也坦言,中國知網過去是“私有云”,只允許自己發布內容。“內容提供者把稿件交給我們或者把數據庫產品的各種原數據提供給我們,改裝成中國知網標準格式,編成知識網絡,由知識資源總庫的方式、學科總庫的方式、用戶定制方式發布出去,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獲取版權,獲取代理數據庫產品的發行,而不是內容提供商在這個平臺上自主經營。”
王明亮認為,在“私有云”出版的模式下,專業內容的數字出版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嚴重不匹配、不對稱,做大做強非常之困難。而真正意義上的“云出版”平臺應該支持各出版單位自己主導數字出版,讓出版社共享內容、共享技術平臺和客戶資源從而策劃組織編輯出版自己的特色產品,同時可以通過規范化、集約化、智能化數據加工的處理流程,實現產品的標準化,使任何機構和個人都可以在“云出版”平臺上建立自己的個人數字圖書館。
“云出版”是一項宏大工程
對于出版產業來說,“云出版”是一個難得的機遇,這已成為業內共識。“通過‘云出版’,出版社可以對社內資源加密,可以選擇發行渠道進行授權、安全分發,渠道運營商可以打通各種渠道的終端應用,對出版單位授權的資源進行運營。一切的流程通過云出版服務平臺進行,渠道的銷售數據隨時反映在平臺上,出版單位可以隨時掌握,甚至連讀者的查詢、點擊、購買等行為,出版單位也可以通過云出版平臺了解掌握。”這是《2010~2011數字出版產業年度報告》中對于“云出版”意義的詳細說明。
數字出版涉及內容、技術、渠道、服務等各個環節,劉成勇認為,與傳統出版的編、印、發一體化都在出版業內部不同,“云出版”作為一種新的業態,是跨領域之間的整合。
“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云出版’首先是一個管理層面的問題,需要在高端進行宏觀調控。而從管理層次來看,這其中牽涉到新聞出版總署、工信部、財政部等部門。”王勤認為現在數字出版之所以贏利成問題,很大一個原因是結算系統不透明不公正,“到了‘云出版’時代,在交易過程中,我們采用的是可信的國家交易系統,結算過程通過銀行結算,與現在通過一些民營公司結算系統相比,可靠性和透明度要高很多。”
有數字出版研究人士指出,傳統出版單位作為“云出版”的主體之一應踏踏實實把自己的服務做好,爭取實現更大的功能。王勤則建議道:“在跨領域整合的過程中,傳統出版社作為內容提供商,首先需要考慮一下自己有沒有足夠多的可供‘云出版’消費的優質內容。”
資料點擊
何為“云計算”、“云出版”?
“云”是一種聚集方式,“云”就是云計算。“云計算”是網格計算、分布式計算、并行計算、效用計算、網絡存儲等傳統計算機技術與網絡技術發展融合的產物,通過網絡把多個成本相對較低的計算實體整合成一個具有強大計算能力的完美系統,并借助基礎設施級服務(IaaS)、平臺級服務(PaaS)、軟件級服務(SaaS)等先進的商業模式把強大的計算能力分布到終端用戶手中。
“云出版”意味著出版的一切流程將通過“云出版”服務平臺進行,其中既包括出版內容的聚合,也包括店面、通信、互聯網、無線等不同發行銷售渠道的集成,“云出版”可以融合不同地區、不同載體、不同形式的各類發布平臺,是面
向全行業、全產業鏈的開放平臺,既可以共享資源,又可以面向不同服務對象提供專業化的內容和應用服務。
“云出版”有何魔力?
對出版機構而言,“云出版”意味著以往需要多個單位、多個環節和流程的繁瑣工作現在點點鼠標即可完成;“云出版”服務,幾分鐘即可實現電子書的上線,并可針對手機、平板電腦、家用電腦、電子書閱讀器等多種終端同時發布,還能擺脫閱讀設備存儲空間的限制。
對讀者而言,以往數字內容在不同終端設備間麻煩的傳輸,可以通過“云服務”迅速完成,像水和電的無處不在一樣,只要有“網絡”就可以隨時隨地消費數字內容。
- 相關新聞:
- ·第四屆數博會:云出版與數字出版產業化 2011.07.27
- ·共建云出版平臺 同享云出版服務 2011.07.01
- ·共建云出版平臺 共贏數字出版未來 2011.05.16
- ·方正阿帕比推出云出版服務平臺 2011.05.06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