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利彩票印刷錯誤 引大獎彩票作廢
2011-08-09 10: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責編:江佳
- 摘要:
- 深圳龍崗打工的朱剛就遭遇離奇的“錯誤”彩票———他花20元購買福利彩票,先是中了二等獎1000元,再中了一等獎5萬元,3個小時后進行兌獎時,卻被宣布是廢票,深圳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下稱福彩中心)稱電腦里該票并未中獎,并懷疑這張票被人做了手腳。
【CPP114】訊:深圳龍崗打工的朱剛就遭遇離奇的“錯誤”彩票———他花20元購買福利彩票,先是中了二等獎1000元,再中了一等獎5萬元,3個小時后進行兌獎時,卻被宣布是廢票,深圳福利彩票發行管理中心(下稱福彩中心)稱電腦里該票并未中獎,并懷疑這張票被人做了手腳。
朱剛為自證清白,自費3000元進行司法鑒定,證實所買彩票沒有變造痕跡。福彩中心承認是深圳首次錯票情況,但只愿支付兩張彩票4元的購買費用。對此,人大代表、律師指福彩中心行為有損商譽。
20元買福彩中了5.1萬元
2011年37歲的朱剛來自四川南通,從2011年2月份開始,便常到龍崗平湖街道開田科技園平安大道285號深圳福利彩票發行中心8302057站購買“刮刮樂”福利彩票。
朱剛所購買的刮刮樂福利彩票游戲項目是“爭分奪秒”,按照彩票上顯示的游戲規則:購買者刮開的“你的時間”比“標準時間”短,就可贏得“你的時間”下方的獎金。
2011年4月25日中午下班后,朱剛再次前往該投注站,花了20元購買10張“爭分奪秒”。刮獎后,他驚喜地發現有兩張彩票中獎了,其中一張“你的時間”是14秒,“標準時間”是30秒,“你的時間”下面標明獎金是1000元;另外一張彩票“你的時間”是12秒,“標準時間”是23秒,下方寫明獎金是5萬元。
中獎彩票被做了手腳?
據事發當日同在投注站購買彩票的龔先生回憶,當時朱將彩票遞交給投注站老板后,老板也很高興,馬上取出鞭炮在門口燃放,“每次有人中大獎,彩票站都會用這種方式圖個吉利。”
投注站老板表示因為涉及金額較大,朱需親自到深圳市紅嶺中路1042號深圳市福彩中心進行兌換。
“刮刮樂的中獎幾率高,所以最高獎項一等獎是5萬元,二等獎1000元”,人生首次中此大獎,朱剛按捺不住激動,回宿舍后告知同事并慶賀了一番。
2011年4月25日下午1時許,朱剛搭上公交前往深圳福彩中心,票至相關工作人員手中時,卻被告知兩張票均“被人用激光做過手腳”,兩張票的條形碼在經過電腦掃描后,發現實際上并沒有中獎。
朱剛告訴記者,在刮開覆蓋區后,自己沒對彩票做過任何篡改。
司法鑒定顯示無變造痕跡
福彩中心拒絕兌獎后,朱剛馬上報警。羅湖警方建議他申請司法鑒定彩票真假后,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翌日,朱剛自費花了3000元在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對彩票進行司法鑒定。2011年6月2日,《司法鑒定意見書》(下稱“意見書”)轉至其手中,結果顯示:“刮開區內的印刷[百科 微博]體文字部位沒有發現刮擦及化學試劑消退的變造痕跡”。
拿到這份意見書后,朱剛再次來到福彩中心要求兌獎,卻再次遭到拒絕。福彩中心稱彩票并沒有中獎,而是印刷過程中出現錯誤,屬于錯票,只能返還兩張票的原購買價4元錢。
“我做司法鑒定都花了3000元,還不算請假誤工的費用以及搭車往返平湖和羅湖區的車費。”朱剛說,為了此事,他手持鑒定結果往返福彩中心十余次,但每次都是無功而返,“相關負責人最后幾次連面都不愿意見了”。
深圳市福彩中心:
彩票沒做手腳但系錯票
朱剛為自證清白,自費3000元進行司法鑒定,證實所買彩票沒有變造痕跡。福彩中心承認是深圳首次錯票情況,但只愿支付兩張彩票4元的購買費用。對此,人大代表、律師指福彩中心行為有損商譽。
20元買福彩中了5.1萬元
2011年37歲的朱剛來自四川南通,從2011年2月份開始,便常到龍崗平湖街道開田科技園平安大道285號深圳福利彩票發行中心8302057站購買“刮刮樂”福利彩票。
朱剛所購買的刮刮樂福利彩票游戲項目是“爭分奪秒”,按照彩票上顯示的游戲規則:購買者刮開的“你的時間”比“標準時間”短,就可贏得“你的時間”下方的獎金。
2011年4月25日中午下班后,朱剛再次前往該投注站,花了20元購買10張“爭分奪秒”。刮獎后,他驚喜地發現有兩張彩票中獎了,其中一張“你的時間”是14秒,“標準時間”是30秒,“你的時間”下面標明獎金是1000元;另外一張彩票“你的時間”是12秒,“標準時間”是23秒,下方寫明獎金是5萬元。
中獎彩票被做了手腳?
據事發當日同在投注站購買彩票的龔先生回憶,當時朱將彩票遞交給投注站老板后,老板也很高興,馬上取出鞭炮在門口燃放,“每次有人中大獎,彩票站都會用這種方式圖個吉利。”
投注站老板表示因為涉及金額較大,朱需親自到深圳市紅嶺中路1042號深圳市福彩中心進行兌換。
“刮刮樂的中獎幾率高,所以最高獎項一等獎是5萬元,二等獎1000元”,人生首次中此大獎,朱剛按捺不住激動,回宿舍后告知同事并慶賀了一番。
2011年4月25日下午1時許,朱剛搭上公交前往深圳福彩中心,票至相關工作人員手中時,卻被告知兩張票均“被人用激光做過手腳”,兩張票的條形碼在經過電腦掃描后,發現實際上并沒有中獎。
朱剛告訴記者,在刮開覆蓋區后,自己沒對彩票做過任何篡改。
司法鑒定顯示無變造痕跡
福彩中心拒絕兌獎后,朱剛馬上報警。羅湖警方建議他申請司法鑒定彩票真假后,通過法律程序進行維權。
翌日,朱剛自費花了3000元在廣東南天司法鑒定所對彩票進行司法鑒定。2011年6月2日,《司法鑒定意見書》(下稱“意見書”)轉至其手中,結果顯示:“刮開區內的印刷[百科 微博]體文字部位沒有發現刮擦及化學試劑消退的變造痕跡”。
拿到這份意見書后,朱剛再次來到福彩中心要求兌獎,卻再次遭到拒絕。福彩中心稱彩票并沒有中獎,而是印刷過程中出現錯誤,屬于錯票,只能返還兩張票的原購買價4元錢。
“我做司法鑒定都花了3000元,還不算請假誤工的費用以及搭車往返平湖和羅湖區的車費。”朱剛說,為了此事,他手持鑒定結果往返福彩中心十余次,但每次都是無功而返,“相關負責人最后幾次連面都不愿意見了”。
深圳市福彩中心:
彩票沒做手腳但系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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