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號文”來襲 新上市公司一片忙亂
2011-02-24 09: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25號文”一出,在所涉上市公司間引起軒然大波。
【CPP114】訊:春節前后,絕大部分2010年起掛牌的上市公司同被一個文件糾結著。因為這個文件有些規定讓它們很不理解,也影響到公司幾百萬乃至上千萬的凈利潤。
這個文件名稱是“關于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通知”,簡稱“25號文”。
“25號文”激起千層浪
在財政部2010年12月28日發布的“25號文”中,第七條規定“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路演費、上市酒會費等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第九條規定“應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以IPO為例,上市公司以往是可以將上述費用計入發行費用的,而發行費用可以在募集資金中扣除,不會影響到公司盈利,F在必須計入當期損益,則必然會影響上市公司掛牌后首個會計年度的業績表現。
據某投行人士介紹,這部分費用在幾百萬乃至上千萬,對部分盈利在幾千萬的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而言,影響不可小覷。記者觀察到,2010年1月31日,星輝車模(300043)將盈利預測由原來的5664.5萬元~6055.15萬元,下調至5469.17萬元~5859.83萬元,由此可以簡單判斷,“25號文”對該公司的影響約為195萬元。而潮宏基(002345)昨日公布的業績快報顯示,因為“25號文”的影響,公司凈利潤增長22.52%,低于此前30%~50%的業績預告幅度。
“25號文”一出,在所涉上市公司間引起軒然大波。其一,讓上市公司難以理解的是,財政部2010年底發布的文件為什么規定自年初起施行?其二,路演費是IPO過程中發生的直接、必須費用,為什么不能計入發行費用?其三,“等費用”還包括哪些費用?其四,公司已經掛牌上市,募集資金驗資報告也早就公布,這些費用的調整是否意味著必須重新出具驗資報告?其五,按照這個文件,上市公司賬目具體應該如何調整?其六,因費用調整影響了盈利,作為公眾公司的上市公司應該如何及時進行必要的公告?
受這些問題困擾的上市公司董秘和財務總監,在同行交流無果、監管機構暫未出臺執行細則后,度過了一個不安的春節。
執行辦法水落石出
記者了解到,就在本月中旬,監管機構對“25號文”給出了明確意見:必須立即執行。而記者手中一份來自證監會會計部的解答部分回答了上市公司執行的困惑,該解答稱:“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看著這份解答,不少上市公司和會計機構表示,對有些問題依然迷惑,對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還是沒弄明白。有會計專業人士則從萬順股份(300057)近期公布的年報中得到了上述問題的明晰答案。據該人士介紹,在萬順股份年報中,涉及到“25號文”的費用項目名為“上市經費”,數額為367.06萬元,計入了“管理費用”下,并計入當期“非經常性損益”。另據業內人士介紹,上市公司還應從銀行常規賬戶中,調整出此部分費用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同時調增募集資金金額,并相應調增資本公積。最后,還需請會計機構重新出具驗資報告。對于已經公布年報,但未對這一部分費用進行調整的相關上市公司,有消息靈通人士透露稱,也需要重新調整,并要對年報涉及內容和數據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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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某投行人士介紹,這部分費用在幾百萬乃至上千萬,對部分盈利在幾千萬的中小板和創業板公司而言,影響不可小覷。記者觀察到,2010年1月31日,星輝車模(300043)將盈利預測由原來的5664.5萬元~6055.15萬元,下調至5469.17萬元~5859.83萬元,由此可以簡單判斷,“25號文”對該公司的影響約為195萬元。而潮宏基(002345)昨日公布的業績快報顯示,因為“25號文”的影響,公司凈利潤增長22.52%,低于此前30%~50%的業績預告幅度。
“25號文”一出,在所涉上市公司間引起軒然大波。其一,讓上市公司難以理解的是,財政部2010年底發布的文件為什么規定自年初起施行?其二,路演費是IPO過程中發生的直接、必須費用,為什么不能計入發行費用?其三,“等費用”還包括哪些費用?其四,公司已經掛牌上市,募集資金驗資報告也早就公布,這些費用的調整是否意味著必須重新出具驗資報告?其五,按照這個文件,上市公司賬目具體應該如何調整?其六,因費用調整影響了盈利,作為公眾公司的上市公司應該如何及時進行必要的公告?
受這些問題困擾的上市公司董秘和財務總監,在同行交流無果、監管機構暫未出臺執行細則后,度過了一個不安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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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了解到,就在本月中旬,監管機構對“25號文”給出了明確意見:必須立即執行。而記者手中一份來自證監會會計部的解答部分回答了上市公司執行的困惑,該解答稱:“上市公司為發行權益性證券發生的承銷費、保薦費、上網發行費、招股說明書印刷費、申報會計師費、律師費、評估費等與發行權益性證券直接相關的新增外部費用,應自所發行權益性證券的發行收入中扣減,在權益性證券發行有溢價的情況下,自溢價收入中扣除,在權益性證券發行無溢價或溢價金額不足以扣減的情況下,應當沖減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發行權益性證券過程中發行的廣告費、路演及財經公關費、上市酒會費等其他費用應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看著這份解答,不少上市公司和會計機構表示,對有些問題依然迷惑,對一些具體問題的處理還是沒弄明白。有會計專業人士則從萬順股份(300057)近期公布的年報中得到了上述問題的明晰答案。據該人士介紹,在萬順股份年報中,涉及到“25號文”的費用項目名為“上市經費”,數額為367.06萬元,計入了“管理費用”下,并計入當期“非經常性損益”。另據業內人士介紹,上市公司還應從銀行常規賬戶中,調整出此部分費用到“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同時調增募集資金金額,并相應調增資本公積。最后,還需請會計機構重新出具驗資報告。對于已經公布年報,但未對這一部分費用進行調整的相關上市公司,有消息靈通人士透露稱,也需要重新調整,并要對年報涉及內容和數據進行相應修改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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