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印刷管理辦法》出臺 部分條款有待明朗
2011-02-10 08:59 來源: 中國新聞出版報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辦法》對數字印刷企業的設立條件提出了3個量化指標:建筑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注冊資本不少于100萬元;有1臺以上生產型數字印刷機。對數字印刷連鎖經營企業則要求由5個以上連鎖門店組成,連鎖總部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
出版物印刷有重大突破
“《辦法》給產業發展提供了政策,鼓勵數字印刷企業開拓出版物印刷業務。過去出版物印刷的門檻比較高,需要2臺膠印機,現在有1臺生產型數字印刷機就可以。”陳彥認為,這是《辦法》的一個重大突破。
她說,有些不具備出版物印刷資質的數字印刷企業其實也在印出版物,現在《辦法》規范了這種不很規范的行為,將之納入有序監管中。
江蘇省新聞出版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辦法》中的鼓勵性政策使很多水底下的企業浮到水面上來,這些企業只是偶爾會碰到印出版物的業務,并且真正做出版物的數字印刷也不一定賺錢。原來他們偷偷摸摸地做,現在辦了證之后就可以公開地做。
除了規范按需出版印刷外,《辦法》也規范了與數字印刷密切相關的網絡出版。潘曉東說:“《辦法》的出臺有利于規范網絡出版,個人出書也要按規范辦理,這對保護知識產權、規范出版物監管有好處。”
江蘇省新聞出版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表示:“數字印刷通常與網絡出版配套,我們也查處過網上出書的案子。《辦法》出臺既有利于政府管理,也有助于企業規范經營。”
部分條款有待明朗
“這幾天我接到了不少快印企業的電話咨詢,他們不知道自己的設備是否屬于《辦法》規定的生產型數字印刷機,是否應該按規定在180天內辦理審批手續。”研究快印行業多年的王繼春向記者表達了自己的困惑。他說,之所以會產生這種困惑,是因為《辦法》對生產型數字印刷機的定義只是定性的描述——“指具備較高的印刷速度,印刷質量穩定,能實現工業化連續、批量生產的數字印刷設備”,而沒有定量的技術指標。
對于《辦法》要求數字印刷企業在承印出版物時驗證印刷委托書這一規定,董鐵鷹想咨詢有關部門圖書館委印時,企業是否要驗證委托書。他說,知識產權出版社旗下的北京中獻拓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經常會接到圖書館為藏書補缺的印刷業務,這些書多是已成孤本的斷版書,圖書館希望印很多種書、每種印幾本供借閱。因為圖書已經過了專有出版期,出版單位不能開具委托書。
董鐵鷹提出,像這種有社會效益而沒有著作權侵權問題的業務,是否可以不完全按原有制度開委托書?另外他還有疑惑:樣書是否屬于出版物,是否要開委托書?他希望管理機構在執行過程中對這些進一步規范和明朗。
對于《辦法》要求設立數字印刷連鎖經營企業的連鎖門店要5家的規定,楊信偉提出:“5家是不是有點多?我們的連鎖規劃是東南西北各一家。”該公司2007年在北京西城區設立了旗艦店,去年8月在豐臺區設立了一個分店,今年年內計劃再建一兩個分店。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新聞出版總署出臺《數字印刷管理辦法》
湖南大力推進數字印刷和印刷數字化工程
數字印刷品質量評價指標
邁爾斯公司引進98英寸Durst數字印刷機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