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造紙企業被環保部掛牌督辦
2010-07-07 09: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為嚴懲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遏制高排放行業污染反彈勢頭,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等5個地區新建、擴建造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CPP114】訊:7月6日, 環境保護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向媒體公布了2010年首批掛牌督辦案件,廣東省汕頭市等5個地區的造紙企業因為環境違法問題突出被掛牌督辦,而一同上了這個“黑榜”的,還有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等9家企業。
461家企業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約占21%,312家正常生產的企業超標率約為20%
今年3月至5月,環境保護部對河北、遼寧、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貴州、陜西、寧夏14個省(自治區)53個地市的461家制漿造紙企業污染狀況進行了督查。結果顯示,461家企業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約占21%,312家正常生產的企業超標率約為20%。
在督查的53個地市中,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等4個地區制漿造紙企業存在各類環境違法問題集中,環境違法企業比例都超過50%。
安徽省宣城市雖然違法問題比例未超過50%,但7家在生產的企業有4家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個別企業偷排未經處理廢水。
為嚴懲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遏制高排放行業污染反彈勢頭,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安徽省宣城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等5個地區新建、擴建造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在督查的其他省市制漿造紙企業中,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河南省新鄉市亨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營口造紙廠、湖南省常德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左營造紙廠、貴州赤天化(5.08,0.14,2.83%)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圣龍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寧夏昊盛紙業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均存在擅自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廢水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環境保護部決定將這9家企業的環境違法問題列為2010年環境保護部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
相比2007年、2008年造紙行業70%—80%的排放超標率,現在情況已有明顯改善
“我們這次督查實際上是對前幾年環保專項行動的效果做個摸底。相比2007年、2008年造紙行業70%—80%的排放超標率,現在的情況應該說是有明顯改善了。”環保部環境監察局稽查處的負責同志表示,不僅企業超標比例在下降,而且超標的程度也有改善。
他說,前幾年對造紙企業的環境執法中,經常發現企業超標排放幾十倍的情況,而這次被掛牌督辦的地區和企業大部分都是輕微超標。
“因為執行了新的排放標準,目前企業的穩定達標排放能夠到70%已經相當不易。”這位負責人所說的“新標準”,指的是2009年5月1日起實施的《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不達標,就死掉。”面對新標準及嚴格的政策措施,許多企業積極整改,而各地關停小造紙的行動一直在持續。
“我們這次督查的重點之一就是要查該關停的有沒有真正停下來。”環保部環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這次被督辦的遼寧省營口造紙廠就是未按照要求,擅自恢復生產,廢水超標排放。而汕頭市井都彬湖造紙廠、井都湖西亨聯造紙廠、丹鳳造紙廠等3家企業在2008年被取締關閉后,有擅自恢復生產跡象。
“有些造紙廠的治污設備就是形同虛設!”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主任熊躍輝告訴記者,他們查處的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承擔著造紙企業的治污任務,“對這個廠根本不用做水質抽樣檢測,違法事實非常清楚,這說明我們的監管還必須加強。”
污染物總量減排已經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
陶德田表示,環境保護部要求有關省區(市)的環保部門對掛牌督辦的五個地區造紙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查處環境違法企業,跟蹤督促整改。對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生產設備及能力,督促地方政府堅決予以取締。
從以往掛牌督辦的情況看,被督辦單位落實情況還參差不齊。熊躍輝透露,華北督查中心已將這幾年督辦的50多個項目作為以后督查的重點。
與往年相比,環保部今年的“掛牌督辦”似乎遲了些、少了些,較之以往,此次的督辦稍顯低調,但措施手段依然硬朗。
環保部相關人士告訴記者,去年,環保部出臺了《環境違法案件掛牌督辦管理辦法》,雖然掛牌督辦的程序比以前復雜,但是更規范更有影響了。
“與以往相比,掛牌督辦之所以用的少了,關鍵在于環保執法的手段正在走向多樣化。”這位人士指出,在全國范圍內,污染物總量減排已經納入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這一手段非常有力,各地主動減排主動治污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另外,“區域限批”、“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等做法、手段的影響力也在發揮,這些措施的綜合起效,正在力促減排目標的實現。
被掛牌督辦的五地區部分企業(鏈接)
●廣東省汕頭市造紙企業環境違法案
汕頭市華氏紙業有限公司、汕頭市澄海區海德造紙廠、汕頭市澄海區振業紙品廠、汕頭市澄海區錦盛紙業有限公司、汕頭市潮陽區恒欣紙品廠、偉佳造紙廠、汕頭市金平區飄合紙業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廢水超標排放。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造紙企業環境違法案
佳木斯市東升福明造紙廠、佳木斯市順發紙漿回收加工廠、佳木斯東方紙業有限公司、佳木斯松江紙業有限公司、佳木斯萬達造紙廠、佳木斯廣源造紙廠、佳木斯億達紙業有限公司、佳木斯天源紙業等8家企業均未經環境保護竣工驗收,長期違法生產。
●安徽省宣城市造紙企業環境違法案
安徽華盛紙業有限公司、安徽涇縣偉強紙業有限公司、安徽涇縣汪六吉宣紙有限公司、涇縣景興紙業(6.18,0.18,3.00%)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停運或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
●山東省臨沂市造紙企業環境違法案
臨沂新盛包裝有限公司、郯城縣馬陵山紙業有限公司、山東華明紙業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廢水超標排放。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造紙企業環境違法案
南寧沱江紙業有限公司、賓陽縣嘉利紙業有限公司、賓陽縣東陽紙業有限公司、賓陽縣江南紙業有限公司、廣西永凱大橋紙業有限公司、廣西邕寧區蒲新紙廠、賓陽縣大橋金玉紙業有限公司、賓陽縣安利紙業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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