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數字版權問題 集體管理方式是有益的探索
2010-07-02 00:00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報 責編:龜山隱真
- 摘要:
- 張洪波表示,數字版權認證是文著協探索解決數字版權問題的一種嘗試,文著協正在積極與有關方面溝通,大力發展會員,以最快速度將會員作品通過手機、電子書和數字圖書館等數字出版形式進行傳播,并讓會員獲得效益。目前,只要作者加入協會,文著協就會馬上授權幾家國內最大的數字出版商進行商業運營,而且數字出版商都主動交納保底版權費,讓會員在授權后就能夠得到“真金白銀”,并且日后的分成也是有充分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的。同時,文著協也在與有關單位合作研發“數字出版交易平臺”,著作權人利益最大化、數字出版商授權成本最低化是文著協努力的方向。
【CPP114】訊:由于缺少有效的版權保護機制,數字出版產業在發展過程中,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很難得到保護,數字內容使用者也很難獲得合適的正版內容,因此,數字出版“在盛夏的虛火中前行”。5月10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成立了數字版權認證中心,這是目前國內第一個專注于數字出版版權認證的專業機構。文著協常務副總干事張洪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數字版權認證中心將通過建立專業、科學、高效的數字版權認證機制,力圖對數字出版企業獲得的數字版權的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指導和認證,促進數字出版健康有序發展。”
數字版權 制約數字出版發展
漢王科技作為文著協數字版權認證中心的支持方,同時也是數字版權認證中心的首個簽約單位。對于數字版權,漢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紙書事業部資源總監陳紹強認為,在國內,數字出版很難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盜版的長期存在。陳紹強說:“由于國內尚未形成著作權代理制度,因此漢王書城在獲取版權資源方面很難針對著作權個人開展。通過支持成立版權認證中心,不僅可以保證我們的版權是合法的、正當的,同時也為我們的內容獲取增添了一條更為廣闊的通道。”
張洪波向記者透露,自去年與谷歌開始談判之后,他就感覺到國內數字出版的版權問題更加突出。國內的一些出版社在轉企改制、向數字化轉型過程中,雖然認識到數字版權的重要性,但是并不知道怎樣去整理、規范和使用,不知道怎么協調與作者的利益關系,并且現在出版社的資源中,擁有數字版權的份額比較少。電子閱讀器廠商、數字圖書館等數字內容的使用機構在尋求有效的合法內容時也感覺到困難,由于直接和每個作者簽約缺乏可操作性,數字內容使用方就刻意回避數字版權的歸屬問題而直接和出版社簽約;而對于作者來說,他們不了解數字內容使用機構的商業模式,很難去推廣自己的作品,在他們的作品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也很難去主張和維護自己的權益。
數字版權認證中心 架設溝通橋梁
一方面是作者的著作權受損,得不到正常的傳播和應有的收益,另一方面是使用機構不能有效獲取正版內容資源。著作權人和使用機構之間怎樣才能實現有效對接?張洪波說:“數字版權認證中心試圖在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之間架設一座橋梁。”
據張洪波介紹,文著協數字版權認證中心試圖利用文著協擁有的6萬多作者資源和專業的版權法律團隊,通過著作權的集體管理來排除數字版權發展中的障礙。對于這樣的一種管理制度,張洪波顯得信心十足,他向記者解釋道:“集體管理制度已經有100多年的歷史。通過集體管理組織,使用者不必與每一位著作權人逐一聯系取得授權,而可以通過集體管理組織獲得‘一攬子’授權,統一支付使用費。這樣不但可以大大降低使用者獲得授權的成本和時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以有效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作品的廣泛傳播。”
張洪波進一步介紹,數字版權認證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7個方面的內容:1.針對文著協會員的作品,向數字出版商發放一攬子授權許可;2.針對非會員的作品,根據數字出版商的需求,以邀請入會和代理的方式取得授權并發放許可;3.針對數字出版商通過其他渠道自行取得的數字版權,負責對授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程序上的確認,以降低使用者的版權侵權風險;4.為數字出版商提供在版權授權過程中需要的各種標準合同文本、法律依據以及獲得授權和驗證授權的操作規范;5.應邀參與數字出版商的重大版權授權談判并為其提供合理建議;6.策劃、組織、舉辦數字版權宣傳、推廣、調研活動;7.調解數字版權糾紛,為數字出版商版權糾紛提供解決方案。
集體管理是有益的探索
對于文著協數字版權認證中心試圖通過集體管理的方式來解決數字出版中的數字版權問題,新聞出版總署科技與數字出版司司長張毅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數字版權保護是一個新的問題,到底怎樣做才是有效的,現在大家都在探索。集體管理的方式是世界普遍采取的做法,在傳統出版領域證明是有效的,但是數字出版的情況相對復雜,現在文著協試圖將傳統出版領域的做法延伸至數字出版領域做一個探索,只要他們通過合法的渠道成立并得到業界認可,我認為這樣的探索就是有益的,因為他們的做法是為了解決數字出版過程中的矛盾,為了保護著作權人的權益,減少社會中的一些摩擦的問題,對此,我們不持反對意見。”
北京印刷學院編輯出版與管理學院副教授、版權研究專家葉新表示,數字版權認證中心這種第三方的認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解決數字出版中的版權問題。葉新說:“在使用數字內容的過程中,如果能通過第三方認證,作者的權益能得到保護,而使用者也免去了侵權之患。在數字時代背景下,信息網絡傳播的內容都是海量的、零星的,集體管理也可以較好地解決作品的授權、付酬、分配等問題,起到良好的中介作用。”
陳紹強告訴記者,由于國內的著作權相對比較分散,出版商、作者、集體管理組織手里都有一部分版權,這些版權內容如果通過單一的渠道去獲取,就很容易發生權利錯位甚至侵權的方式,截止目前,漢王只和著作權的集體管理組織打交道。因此,一家相關機構認可、著作權人認可的機構來對著作權的獲取進行認證是非常有必要的。從長遠來看,數字版權的集體管理,不僅可以為版權獲得者節省獲取成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目前著作權分散管理、難以規范的現狀。
張洪波表示,數字版權認證是文著協探索解決數字版權問題的一種嘗試,文著協正在積極與有關方面溝通,大力發展會員,以最快速度將會員作品通過手機、電子書和數字圖書館等數字出版形式進行傳播,并讓會員獲得效益。目前,只要作者加入協會,文著協就會馬上授權幾家國內最大的數字出版商進行商業運營,而且數字出版商都主動交納保底版權費,讓會員在授權后就能夠得到“真金白銀”,并且日后的分成也是有充分的制度和法律保障的。同時,文著協也在與有關單位合作研發“數字出版交易平臺”,著作權人利益最大化、數字出版商授權成本最低化是文著協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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