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外包裝今起須“全成分標志”
2010-06-17 10:14 來源:新民網 責編:Victoria
- 摘要:
- 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真實地標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
【CPP114】訊:從今天起,令消費者一度疑惑的化妝品外包裝上的“保濕因子”、“美白因子”等模糊廣告詞將被標準的化學成分標志所取代。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國家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的有關規定,自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真實地標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廊坊警方查獲假冒“大寶牌”化妝品包裝箱
進口化妝品瓶包裝淺談
地攤劣質化妝品喬裝高檔“走私貨”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廊坊警方查獲假冒“大寶牌”化妝品包裝箱
進口化妝品瓶包裝淺談
地攤劣質化妝品喬裝高檔“走私貨”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