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食品包裝后重新出售 老板回應危害不大
2010-06-02 09:14 來源:大河報 責編:喻小嘜
- 摘要:
- 連日來,吳女士向多家部門投訴,但終因沒有發票、無法證明在何地何時所買,導致“不夠受理條件”而無法立案查處。“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注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若過期了就不能購買更不能食用,誤買了要及時投訴。”漯河市工商局一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地方的會展上,出售的廉價食品都存在問題;消費者要注意索要發票等相關證據!
【CPP114】訊:漯河市一家企業,把春節積壓的和2008年、2009年出廠的過期食品,裝進印有“大禮包”字樣的嶄新大袋內出售。面對孩子家長投訴,該企業老板卻說:吃了過期餅干,對人的危害并不大。
家長反映:買過期食品孩子吃病了
5月18日下午,家住漯河市區的吳女士,在該市舉辦的某博覽會一攤位上,買了6大袋裝有小饅頭、小酥條等餅干類的大禮包。“10元錢2大包,比市面上便宜多了,看著包裝袋都是嶄新的,就沒有考慮食品是否過期。”昨日,面對一堆拆開后的過期產品,吳女士說,沒想到女兒在吃后的當晚,就捂著肚子叫疼,“一開始認為是吃雪糕惹的禍,沒想到連續兩天,孩子的肚疼都治不住,這才懷疑起了大禮包。”拆開幾袋查看后,吳女士吃了一驚,每個大包內約有10小袋餅干類食品,沒有生產日期的占了大多數;有生產日期的,卻是標注為2008年或2009年初生產。
廠家回應:危害性不大愿多賠幾袋
5月25日中午,吳女士撥通了袋子上印制的生產廠家——漯河阿爾卑斯食品有限公司的電話,向自稱公司負責人的郝老板通報了購買該廠過期食品、女兒吃后生病的情況。“大禮包的正常售價在15元,按照博覽會上10元2大包的賣法,誰也賠不起。”郝老板倒也痛快,很快承認了出售過期食品的事實,稱這些貨大都是今年春節時積壓的,用新袋包裝后在會上專門便宜處理的。
當聽說有2008年和2009年的過期產品時,郝老板稱2009年的貨沒問題。“確實是過期了,但不能啥事都按照法律去處理,這不切合實際。”郝老板解釋說:“因為吃了過期餅干,對人的危害并不是很大;它不像糕點水分大又有防腐劑,能吃壞人。”在留了吳女士的電話后,郝老板表示:下午將拿幾包好的產品過去,多賠10包、8包的都可以。但至今時過一周了,這名郝老板卻始終沒露面。
工商說法:便宜沒好貨注意留證據
連日來,吳女士向多家部門投訴,但終因沒有發票、無法證明在何地何時所買,導致“不夠受理條件”而無法立案查處。“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注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若過期了就不能購買更不能食用,誤買了要及時投訴。”漯河市工商局一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地方的會展上,出售的廉價食品都存在問題;消費者要注意索要發票等相關證據。”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首例食品包裝安全訴訟雖勝有撼
研究稱食品包裝標簽黏劑有毒不利健康
食品包裝QS標志6月1日起使用新版
家長反映:買過期食品孩子吃病了
5月18日下午,家住漯河市區的吳女士,在該市舉辦的某博覽會一攤位上,買了6大袋裝有小饅頭、小酥條等餅干類的大禮包。“10元錢2大包,比市面上便宜多了,看著包裝袋都是嶄新的,就沒有考慮食品是否過期。”昨日,面對一堆拆開后的過期產品,吳女士說,沒想到女兒在吃后的當晚,就捂著肚子叫疼,“一開始認為是吃雪糕惹的禍,沒想到連續兩天,孩子的肚疼都治不住,這才懷疑起了大禮包。”拆開幾袋查看后,吳女士吃了一驚,每個大包內約有10小袋餅干類食品,沒有生產日期的占了大多數;有生產日期的,卻是標注為2008年或2009年初生產。
廠家回應:危害性不大愿多賠幾袋
5月25日中午,吳女士撥通了袋子上印制的生產廠家——漯河阿爾卑斯食品有限公司的電話,向自稱公司負責人的郝老板通報了購買該廠過期食品、女兒吃后生病的情況。“大禮包的正常售價在15元,按照博覽會上10元2大包的賣法,誰也賠不起。”郝老板倒也痛快,很快承認了出售過期食品的事實,稱這些貨大都是今年春節時積壓的,用新袋包裝后在會上專門便宜處理的。
當聽說有2008年和2009年的過期產品時,郝老板稱2009年的貨沒問題。“確實是過期了,但不能啥事都按照法律去處理,這不切合實際。”郝老板解釋說:“因為吃了過期餅干,對人的危害并不是很大;它不像糕點水分大又有防腐劑,能吃壞人。”在留了吳女士的電話后,郝老板表示:下午將拿幾包好的產品過去,多賠10包、8包的都可以。但至今時過一周了,這名郝老板卻始終沒露面。
工商說法:便宜沒好貨注意留證據
連日來,吳女士向多家部門投訴,但終因沒有發票、無法證明在何地何時所買,導致“不夠受理條件”而無法立案查處。“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注意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若過期了就不能購買更不能食用,誤買了要及時投訴。”漯河市工商局一負責人告訴記者:“很多地方的會展上,出售的廉價食品都存在問題;消費者要注意索要發票等相關證據。”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首例食品包裝安全訴訟雖勝有撼
研究稱食品包裝標簽黏劑有毒不利健康
食品包裝QS標志6月1日起使用新版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