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并不等于RFID
2010-02-02 09:55 來源:賽迪網-中國計算機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物聯網首先涉及的就是自動識別技術。很多人之所以逢物聯網必談RFID,還是應該從商用自動識別技術的發展中尋找答案。1952年,首個條形碼專利在美國被批準;1960年,OCR(光學字符識別器)技術誕生;6年后的1966年,條形碼開始商用化;1973年,美國統一編碼協會制定了條碼工業標準UPC(通用產品代碼);1977年,歐洲物品編碼協會(EAN)成立,其后開發的兼容UPC代碼的EAN碼標準就是今天全球通行的條形碼。
【CPP114】訊:如果說剛剛過去的2009年大眾熱詞排行榜中會出現專業詞匯的話,那么,非一夜躥紅的“物聯網”莫屬。
當物聯網正在被越來越多的領域中越來越多的人掛在嘴邊時,物聯網就是RFID、物聯網等同于傳感器網絡、互聯網是物聯網的子集等說法和論斷也就流傳起來。在股市物聯網板塊不斷升溫和雨后春筍般出現的物聯網企業面前,IBM工程師“5年內不可能出現物聯網公司”的斷言倒顯得很另類。凡此總總說法,促成了《中國計算機報》“物聯網還有多遠”系列報道的誕生。
為什么會是RFID
物聯網首先涉及的就是自動識別技術。很多人之所以逢物聯網必談RFID,還是應該從商用自動識別技術的發展中尋找答案。1952年,首個條形碼專利在美國被批準;1960年,OCR(光學字符識別器)技術誕生;6年后的1966年,條形碼開始商用化;1973年,美國統一編碼協會制定了條碼工業標準UPC(通用產品代碼);1977年,歐洲物品編碼協會(EAN)成立,其后開發的兼容UPC代碼的EAN碼標準就是今天全球通行的條形碼。
盡管RFID的原理可以追溯到二戰期間的敵我識別系統,但RFID的雛形卻是在1977年誕生于美國的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20世紀90年代,低功耗的CMOS制造工藝被引入RFID,為RFID規;逃玫於思夹g基礎。1999年,歐美兩大標準化組織EAN和UCC聯合推進RFID標準化。同年,麻省理工學院Auto-ID中心成立,如今全球影響最大的EPC編碼便源自該中心。
盡管自動識別技術的種類很多,但應用在商業自動識別中的主要還是條形碼技術以及RFID,其他識別技術并沒有進入商業,比如前文說的敵我識別系統在民用航空管理上依舊使用,但成本和體積使其無法進入商用領域。
一維條形碼以其通用、便捷和低成本對全球的物流和貿易起到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但一維條形碼只有13位數字的記錄長度,其中每家制造商僅分得5位產品代碼。制造商生產的商品品種很難超過9999種,但數量卻遠遠超出。因此,一維條碼只能為每類商品而非每種商品編碼。盡管二維條碼記錄長度大大增加,但它與一維條碼存在同樣的嚴重缺陷,即光學識別要求掃描器與條碼之間無障礙,數據讀取速度慢,而且不能重新寫入。因此,RFID就成為物聯網中規;R別技術的不二選擇。
RFID與物聯網的差異
盡管RFID是物聯網中的核心技術之一,但社會上把RFID應用等同于物聯網應用的觀點還是不妥的。
盡管物聯網尚未到來,但RFID在零售、鐵路、軍事等領域已經得到應用。以附圖所示的零售業為例,當一個商品從生產線下線時,已經被貼上RFID標簽,并記錄下各種商品信息。有了RFID,商品可以直接運入超市,而不用人工清點;擺在貨架上的RFID讀出器可以對商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提醒工作人員補貨;顧客選好所需的各種商品后,可以推著購物車進入RFID讀寫器區域直接付款。此時,無論是從物流企業還是最終用戶的角度上看,這個RFID應用與未來的物聯網應用沒有多大的差別,但是從信息的存儲方式和系統的開發性上看,則大相徑庭。
當前的RFID應用大多是在特定領域的閉環應用,分屬不同領域有著自己的協議和標準,不同領域的閉環應用很難兼容,信息也難以共享。而物聯網則是基于通用的協議和標準的開環應用,從而實現物品在全球范圍內按照權限的信息共享。
與現有的RFID應用中數據主要是存放在RFID芯片中或者是閉環系統中不同的是,物聯網中物品的所有信息都存儲在云端,RFID中的信息只是備份或是在網絡故障時做應急之用。理論上,如果網絡無處不在且安全可靠,RFID芯片中只需存儲ID信息,所有RFID讀寫器也可以簡化為RFID讀出器。這種物聯網的云計算模式不僅簡化了RFID的標簽和讀寫設備,進而顯著降低成本,而且還使得跨領域的信息共享成為可能。
廣義與狹義的物聯網
人們之所以對物聯網的解釋仁智各見,還在于物聯網還缺少一個權威性的定義。即便是國際電信聯盟在以物聯網為主題的2005年互聯網年終報告中,也沒有確切定義物聯網。作為全球最權威的網絡標準組織之一尚且如此,那還能強求別人嗎?
本文包括鏈接的配文所討論的物聯網是狹義層面的物聯網,即從物聯網的英文名稱(Internet of things)到物聯網對象名稱解析服務和信息服務,可以得出結論,即互聯網和云計算是判別物聯網規模化應用的重要特征。實際上,RFID也并非物聯網識別技術的唯一選擇,如同當條形碼無法掃描時,超市收銀員會手工鍵入條形碼下面的數字一樣,用人工或其他方式將物品的編碼輸入到物聯網中偶爾為之當然可以,但是在規;瘧弥须y以為繼。
物聯網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把傳感器嵌入到RFID芯片中,可以記錄物品所處的溫度、濕度、日照等環境信息;也可以視為將RFID嵌入到傳感器中,這樣,RFID在傳感器網絡中充當了傳感器標識和通信協議的作用;或者將執行器件集成到RFID芯片上,從而使RFID具有了控制功能。后兩者如果還要稱為物聯網的話,那也是廣義上的物聯網。
至于“物聯網包含了互聯網”的說法,可能是基于互聯網無法實現人與物或者物與物的信息交換現狀出發而得出的樸素結論。實際上,一如《RFID重大工程與國家物聯網》作者所說,從網絡結構上看,物聯網就是通過Internet將眾多RFID應用系統連接起來并在廣域網范圍內對物品身份進行識別的分布式系統。互聯網則是借助物聯網協議將互聯網的邊界延伸到世間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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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物聯網正在被越來越多的領域中越來越多的人掛在嘴邊時,物聯網就是RFID、物聯網等同于傳感器網絡、互聯網是物聯網的子集等說法和論斷也就流傳起來。在股市物聯網板塊不斷升溫和雨后春筍般出現的物聯網企業面前,IBM工程師“5年內不可能出現物聯網公司”的斷言倒顯得很另類。凡此總總說法,促成了《中國計算機報》“物聯網還有多遠”系列報道的誕生。
為什么會是RFID
物聯網首先涉及的就是自動識別技術。很多人之所以逢物聯網必談RFID,還是應該從商用自動識別技術的發展中尋找答案。1952年,首個條形碼專利在美國被批準;1960年,OCR(光學字符識別器)技術誕生;6年后的1966年,條形碼開始商用化;1973年,美國統一編碼協會制定了條碼工業標準UPC(通用產品代碼);1977年,歐洲物品編碼協會(EAN)成立,其后開發的兼容UPC代碼的EAN碼標準就是今天全球通行的條形碼。
盡管RFID的原理可以追溯到二戰期間的敵我識別系統,但RFID的雛形卻是在1977年誕生于美國的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20世紀90年代,低功耗的CMOS制造工藝被引入RFID,為RFID規;逃玫於思夹g基礎。1999年,歐美兩大標準化組織EAN和UCC聯合推進RFID標準化。同年,麻省理工學院Auto-ID中心成立,如今全球影響最大的EPC編碼便源自該中心。
盡管自動識別技術的種類很多,但應用在商業自動識別中的主要還是條形碼技術以及RFID,其他識別技術并沒有進入商業,比如前文說的敵我識別系統在民用航空管理上依舊使用,但成本和體積使其無法進入商用領域。
一維條形碼以其通用、便捷和低成本對全球的物流和貿易起到了巨大的推進作用,但一維條形碼只有13位數字的記錄長度,其中每家制造商僅分得5位產品代碼。制造商生產的商品品種很難超過9999種,但數量卻遠遠超出。因此,一維條碼只能為每類商品而非每種商品編碼。盡管二維條碼記錄長度大大增加,但它與一維條碼存在同樣的嚴重缺陷,即光學識別要求掃描器與條碼之間無障礙,數據讀取速度慢,而且不能重新寫入。因此,RFID就成為物聯網中規;R別技術的不二選擇。
RFID與物聯網的差異
盡管RFID是物聯網中的核心技術之一,但社會上把RFID應用等同于物聯網應用的觀點還是不妥的。
盡管物聯網尚未到來,但RFID在零售、鐵路、軍事等領域已經得到應用。以附圖所示的零售業為例,當一個商品從生產線下線時,已經被貼上RFID標簽,并記錄下各種商品信息。有了RFID,商品可以直接運入超市,而不用人工清點;擺在貨架上的RFID讀出器可以對商品進行實時監控,并及時提醒工作人員補貨;顧客選好所需的各種商品后,可以推著購物車進入RFID讀寫器區域直接付款。此時,無論是從物流企業還是最終用戶的角度上看,這個RFID應用與未來的物聯網應用沒有多大的差別,但是從信息的存儲方式和系統的開發性上看,則大相徑庭。
當前的RFID應用大多是在特定領域的閉環應用,分屬不同領域有著自己的協議和標準,不同領域的閉環應用很難兼容,信息也難以共享。而物聯網則是基于通用的協議和標準的開環應用,從而實現物品在全球范圍內按照權限的信息共享。
與現有的RFID應用中數據主要是存放在RFID芯片中或者是閉環系統中不同的是,物聯網中物品的所有信息都存儲在云端,RFID中的信息只是備份或是在網絡故障時做應急之用。理論上,如果網絡無處不在且安全可靠,RFID芯片中只需存儲ID信息,所有RFID讀寫器也可以簡化為RFID讀出器。這種物聯網的云計算模式不僅簡化了RFID的標簽和讀寫設備,進而顯著降低成本,而且還使得跨領域的信息共享成為可能。
廣義與狹義的物聯網
人們之所以對物聯網的解釋仁智各見,還在于物聯網還缺少一個權威性的定義。即便是國際電信聯盟在以物聯網為主題的2005年互聯網年終報告中,也沒有確切定義物聯網。作為全球最權威的網絡標準組織之一尚且如此,那還能強求別人嗎?
本文包括鏈接的配文所討論的物聯網是狹義層面的物聯網,即從物聯網的英文名稱(Internet of things)到物聯網對象名稱解析服務和信息服務,可以得出結論,即互聯網和云計算是判別物聯網規模化應用的重要特征。實際上,RFID也并非物聯網識別技術的唯一選擇,如同當條形碼無法掃描時,超市收銀員會手工鍵入條形碼下面的數字一樣,用人工或其他方式將物品的編碼輸入到物聯網中偶爾為之當然可以,但是在規;瘧弥须y以為繼。
物聯網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把傳感器嵌入到RFID芯片中,可以記錄物品所處的溫度、濕度、日照等環境信息;也可以視為將RFID嵌入到傳感器中,這樣,RFID在傳感器網絡中充當了傳感器標識和通信協議的作用;或者將執行器件集成到RFID芯片上,從而使RFID具有了控制功能。后兩者如果還要稱為物聯網的話,那也是廣義上的物聯網。
至于“物聯網包含了互聯網”的說法,可能是基于互聯網無法實現人與物或者物與物的信息交換現狀出發而得出的樸素結論。實際上,一如《RFID重大工程與國家物聯網》作者所說,從網絡結構上看,物聯網就是通過Internet將眾多RFID應用系統連接起來并在廣域網范圍內對物品身份進行識別的分布式系統。互聯網則是借助物聯網協議將互聯網的邊界延伸到世間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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