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關稅”不合時宜 中方表反對
2009-11-26 0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編:肖慶
【CPP114】訊:針對近期個別國家擬制定包含“碳關稅”條款的法案,有的國際組織也提出“碳關稅”可適用于國際貿易規則,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24日就此發表談話指出:中方一貫主張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但部分發達國家提出對進口產品徵收“碳關稅”的做法,違反了WTO的基本規則,是以環境保護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
記者了解到,近期一些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提出應在國際貿易中徵收“碳關稅”,也就是對從未採取強制減排措施的國家進口的產品,如鋼鐵、水泥、鋁、紙漿等加征關稅。
碳關稅,是指對高耗能的產品進口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該概念最早由法國前總統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歐盟國家應針對未遵守《京都議定書》的國家課徵商品進口稅,否則在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運行后,歐盟國家所生產的商品將遭受不公平之競爭,特別是境內的鋼鐵業及高耗能產業。
美國能源部長朱棣文今年3月17日在美國眾議院科學小組會議上稱,為了避免使美國制造業處于不公平競爭狀態,美國計劃征收進口商品的碳關稅。雖然朱棣文貌似合理地為美國找到了最佳理由。但是作為全世界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國家,美國多年來為了保護國內企業,卻一直沒有參與簽訂《京都議定書》。
姚堅說,中方認為,“碳關稅”不僅違反了WTO的基本規則,也違背了《京都議定書》確定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領域“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塬則,嚴重損害發展中國家利益。“碳關稅”只會擾亂國際貿易秩序,引發貿易戰。在世界各國同舟共濟,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同時為今年年度氣候變化國際會議作出努力的形勢下,提出實施“碳關稅”是不合時宜的。這無助于增強國際社會合作應對危機的信心,也無助于各國共同為氣候變化談判作出的努力,中方對此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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