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規定食品包裝印刷油墨兩種物質總遷移限量
2009-11-20 09:42 來源:國際食品包裝協會 責編:樂軒
- 摘要:
- 歐盟食物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裝的最大遷移限量,規定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材料內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總的遷移極限值須低于每公斤0.6毫克。
【CPP114】訊:面對歐盟嚴苛的法規及金融危機的雙重壓力,出口企業在選擇包裝材料生產商時必須嚴格把關,盡可能選擇低風險,安全性能高,環保性能好的包裝材料,并了解其生產工藝,印刷后油墨中的溶劑必須全部揮發,油墨固化徹底,并達到相應的行業標準,企業在包裝袋使用前也可將包裝材料送往檢驗檢疫機構具有相應資質實驗室進行符合性驗證,以確保產品通關不受影響。
歐盟食物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制定了含4-甲基二苯甲酮或二苯甲酮的印刷油墨食品包裝的最大遷移限量,規定食品包裝印刷油墨材料內的4-甲基二苯甲酮及二苯甲酮總的遷移極限值須低于每公斤0.6毫克。印刷油墨應用于大量的食品包裝,但其含有重金屬、殘留溶劑、有機揮發物以及多環芳烴等大量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可通過化學遷移對食品內容物造成污染,其中苯類殘留對人的危害極大,易引起癌癥一類疾病。歐盟的此項舉措,意味著印刷油墨也將納入受特定法規控制的材料和制品內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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