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侵權案或引發數字出版業大洗牌
2009-10-23 10:49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周末》報 責編:樂軒
- 摘要:
- 2008年,國際復制權組織(IFRRO)秘書長奧拉夫給文著協發函,請求協助發放關于在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事件中維護中國文字著作權人權益的通知,自此,中國部分著作權人方知被侵權的事實。
另一方面,微軟和雅虎一直試圖通過擴大廣告收益,與谷歌在網絡搜索領域一爭高下,搜索圖書功能可使谷歌訪問量進一步增加,從而帶來更多的廣告收益,這對雅虎和微軟也是很不利的。
從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作品查詢網址上,記者看到提出接受賠償申請的日期已經推遲到2010年6月5日,而和解協議的聽證日期也由最初的10月7日推遲到11月9日。據悉,和解協議在緊鑼密鼓地修改之中。
“美籍華人律師楊立已經把文著協對此案的初步意見傳達給美國審理此案的法官,意見包括延遲提出接受賠償的期限以及修改和解協議,法官采納了文著協的意見。但谷歌總部尚未給予文著協任何答復。”張洪波接受《法制日報周末》記者采訪時說。
谷歌侵權案或引發出版業大洗牌
北京大學出版社總編室李兵告訴記者,谷歌早在兩年前就曾通過第三方聯系到北京大學出版社,尋求數字版權方面的合作。谷歌希望將北大出版社的圖書收入谷歌數字圖書館,權利人則可獲得相應的利潤分成。不過,考慮到數字出版對傳統出版的沖擊,加上對谷歌的不完全信任,這一合作最終并未達成。
李兵認為,圖書對于谷歌來說只是一種手段,目前其主要盈利點在廣告方面,而一旦眾多的權利人接受谷歌的和解協議,谷歌就成了數字圖書領域的“巨無霸”。以谷歌現有的實力,借助它通過侵權獲得授權的資源,會抑制數字圖書領域的市場競爭,其他數字圖書供應商根本沒法與其競爭,而且谷歌給出的63%的利潤分成也是其他商家無法比擬的。
談及產業發展,孫寶寅認為,從國內外數字出版產業的發展來看,發展最好的往往是技術服務商,這也給中國出版業完成數字化轉變予以啟示,“一個單位的力量和影響力是有限的,是不是可以考慮在出版集約化實現之后,通過和大的技術服務商合作,用組織化的方式發展中國數字出版產業”。
結合中國大力提升文化軟實力的現實,孫寶寅表示,文化產業的核心是版權,美國的版權產業的產值在2004年左右就達到了GDP的11%至13%,而同期中國的比例為5%左右。從發展和保護我國版權產業這個角度來看,谷歌侵權案也應該好好的認真解決。
盡管爭議聲不斷,谷歌仍于近期和OnDemandBooks簽署了一項協議,利用后者開發的按需印刷機供應200萬冊版權過期圖書,開展按需出版業務。這些圖書可以在圖書館、大學及其他地點購買或發貨。
按需出版有一冊起印、即時印刷、個性化強等特點,在當前出版業市場競爭激烈且同質化嚴重的情況下,能很好地滿足讀者的個性化需求,是出版業發展的大趨勢。
和解不是出路
對于單個出版社或者單個作者來說,對抗谷歌的確不太現實。
李兵表示,他們不會單獨去跟谷歌交涉,因為即使交涉成功,賠償金額也比較少,對他們來說“這么費事犯不著”。
目前,就谷歌侵權事宜,北大出版社已經委托文著協代為處理維權事務。
張洪波說,高等教育出版社等也已明確委托文著協代為主張權利。
至于最終是通過和解還是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在文著協組織的研討會上,專家們并無確定維權方案。
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張平表示,如果站在權利人的角度上考慮,是應該談和的,因為鑒于谷歌的實力,作品被放在這個平臺上之后,影響力會大很多,那么談判的重點就應該在于如何最大限度保證權利人的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但張平告訴記者,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看,她無論如何也不希望谷歌和任何人和解以獲得大量的版權資源。“如果谷歌在數字圖書館方面一家獨大,不要說其他小的數字圖書館無生存之地,就是今后圍繞讀者展開的電子商務契機也將被壟斷”。
張抗抗也認為,僅僅和解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應該盡快制定嚴格的法律條款,明確谷歌的權力到底有多大,她建議有關部門盡快溝通、協調各方面的關系,來抵制這種行為的繼續。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副主任李順德看來,政府在谷歌侵權案的處理上應明確表態,“很多國家已經對谷歌數字圖書館事情堅決表態了,我們也應該從政府的角度考慮網絡服務業的發展”。他認為文字作品被侵權的事情發生之后,音像作品、攝影作品的版權將來都有可能被侵犯,如果在文字作品這件事情上處理得比較妥當,那將來遇到類似問題,我們就能夠打有準備之仗了。
“國家版權局已經明確表示,支持我們在法律范圍內維權。”張洪波介紹。據悉,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案也將作為議題,在中美商貿聯委會上進行討論。10月中下旬中美商會結束后,中國應對谷歌侵權案的處理方案應該會有新進展。
■事件回放
2004年,谷歌數字圖書館計劃正式啟動。該計劃未經各國著作權人同意,已將近千萬部圖書掃描“入館”。
2005年,美國作家協會(AG)和美國出版商協會(AAP)就數字圖書館一事向谷歌提起集體訴訟。
2008年10月,AG和AAP與谷歌初步協議庭外和解,和解協議等待法院聽證。協議一經通過,將牽涉全球著作權人地權益。
2008年,國際復制權組織(IFRRO)秘書長奧拉夫給文著協發函,請求協助發放關于在谷歌數字圖書館侵權事件中維護中國文字著作權人權益的通知,自此,中國部分著作權人方知被侵權的事實。
中國著作權人和知識產權專家就此展開討論,探索此事的解決方案和深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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