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出版總署十月將整治網游
2009-10-10 10:02 來源:北京青年報陸飛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繼日前下令關閉45款低俗暴力網絡游戲之后,新聞出版總署整治網游市場再出“重拳”:任何未經總署前置審批的網絡游戲,一律不得上網。
【我要印】訊: 繼日前下令關閉45款低俗暴力網絡游戲之后,新聞出版總署整治網游市場再出“重拳”:任何未經總署前置審批的網絡游戲,一律不得上網。
昨天,總署召開新聞通氣會,提出將全力貫徹落實日前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和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聯合發出的《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定”規定〉和中央編辦有關解釋,進一步加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游戲審批管理的通知》,該通知中明確指出新聞出版總署是中央和國務院授權的唯一負責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游戲審批的政府部門。
《通知》中就網絡游戲前置審批明確了兩項原則:一是關于網絡游戲運營企業資質的前置審批,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并獲得具有網絡游戲經營范圍的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網絡游戲運營服務;二是關于網絡游戲上網的前置審批,未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網絡游戲,一律不得上網。
此規定明確了相關部門的職能。據了解,從2004年起,一家網絡游戲運營商欲從事網絡游戲經營,不僅要將游戲送新聞出版總署審查,并取得新聞出版總署版號,還要從文化部取得進入文化市場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而此次的規定指出:對經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過的網絡游戲,可以上網使用,文化部不再重復審查,文化、電信等管理部門應嚴格按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的內容管理。
總署還透露,10月起將進行新一輪的網絡游戲治理,并明確劃出幾條紅線:進口游戲必須授權、禁止外商以任何形式參與國內運營、游戲運營商變更或游戲內容升級的,必須進行重新審批。“我們主要審查的是游戲運營商的資質和游戲作品內容。”總署官員透露說,對于目前正在審批的一些熱門游戲,總署表示“將嚴格按照‘三定規定’執行”,并會在今后公布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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