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氣在斯文:“第三次漢字簡化方案”是好事
2009-09-30 10:00 來源:必勝網 責編:劉文越
摩爾根在《古代社會》里寫道:“人類歷史與觀念的發展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而觀念是由人民創造出來的,它表現在人民的制度、習俗和各種發現之中。”人們“出于一種需要,使個別人物在這些事件的產生過程中大為突出,于是就把曇花一現的個人當作了持久不變的原則。”漢字也是如此,因為它形成與發展所資以實現的社會主體始終是人民群眾。只是在特定條件下,客觀上才要求政府適度干預,這種情況在中國古代只出現過兩次。
第一次是秦國滅六國之初。全國版圖的統一,要求全國文字的統一,“書同文”正是這一客觀要求的產物,錯就錯在“過度”二字:廢除六國文字的同時,還燒毀了各國所有先秦文字典籍,并消滅了其現世傳人,造成了中國文化“千余年來如夜行”的局面,可以說暴秦之亡,首先暴于文字、亡于文字。至于朝廷所頒小篆,其實并未傳播,對書佐們來說,政事盈庭,軍書榜午,斷不容他們去寫什么標準小篆,于是一場真正的文字演變便被他們推開——里耶等秦簡墨跡中的隸筆與草意、簡化與實用,遠非小篆可比,所以最終統一全國的,正是這似篆非篆、似隸非隸的“書佐體”。
第二次是唐朝代隋朝之后。秦朝的“書佐體”在漢朝書佐們的手中又演變成了隸書和章草。衣冠南渡后,直到南北朝,漢字便以長江為界,分南北兩路向兩個方向演變:北派以隸書為起點向楷書演變,其代表作品是北朝碑志;南派以章草為起點向行草演變,其代表作品是羲獻書札。隋朝統一全國后,客觀上也要求政府出面,盡快消除文字上的南北隔閡,但直至隋亡,未暇一顧。責任落到了唐太宗肩上,但他并不是簡單地或存或廢、或燒或殺,而是通過提倡王羲之,巧妙地把南北兩路統一了起來,從而造就了把南北書法融于一爐、又各有千秋的初唐四家;以此為基礎,在傳統的佛經、碑志寫刻之外,科舉制度又刺激了書籍傳抄和書法教育的普遍繁榮,群眾性的廣泛參與,終于把漢字推向了實用性與藝術性的完美結合。
從文化傳播的技術手段來說,漢字的演化并未結束。如果說秦篆→漢隸→唐楷的相繼演化是以毛筆和紙張發明為基礎的話,那么到了宋代,唐楷(顏體)的進一步演化——宋體字的產生則源于雕版印刷,這一完全的民間創新,標志著數千年來漢字演變的總完成和漢字結構的總定型。此后,任何一項新技術包括現代網絡技術,均未對漢字產生過任何新的演變需求,政府對漢字的任何干預在技術上都成為一種多余,漢字(含繁體字)信息處理系統的成功發明與應用,宣告了古老漢字的永恒。
自從被西方的物質文明打敗以后,人們就開始反思中國的精神文明。鑒于漢字的繁難,“犧牲”之外,更多的是主張“簡化”——“第一套漢字簡化方案”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但推行簡體字的大陸,既有經濟曾滑到崩潰邊緣之時也有改革開放30余年高速增長的輝煌,而使用繁體字的臺灣還曾一躍成為亞洲四小龍,可見關鍵并不在漢字的繁簡。在手寫年代,該方案固然滿足了一定的民心民意,但卻造成了兩岸的文字隔閡。為了實現國家統一,是繼續擴大呢,還是設法消除?至于聯合國對簡化字所給予的國際地位,那只是從“世界通用”,并不是從“中國統一”的立場來考量的,這倒是大家亟應清醒的地方。
關于中國文字,陳寅恪說:“凡解釋一字即是一部文化史”。例如“家”,這個字里的遠古信息,遠未盡解,古代氏族與動產的相互關系,及其衍生于今的許多重大秘密,正有待于賴以打開,不料第二套方案竟以“人”代“豕”,生生挖掉了原始社會的經濟基礎,斷掉了人類發展的歷史源頭!再如“衣”,其甲骨文為“ ”,金文為“ ”。面對其小篆“ ”,許慎解作“像覆二人之形”,段玉裁釋為“覆二人”,羅振玉苦思久久,終于悟出是“像襟衽左右掩覆之形”;但第三套方案卻把“褰”、“衾”里的末畫改“捺”為“點”,這一筆勾銷的與其說是衣之“襟衽”,毋寧說是一部中國服裝史!脫離歷史、脫離技術、脫離群眾,這樣的減法,與有些加法一樣,注定不能持久。
建設名義下的破壞,我們有過太多教訓,面對“簡化”得只剩下突兀故宮的老北京,誰能不為之扼腕太息呢?人們給漢字造神、為倉頡設像,無非是對老祖宗的崇敬。動輒就去挖老祖宗的墻角,歸根到底是文化素質問題。清人畢沅有詩云:“士不通經文掃地”,“國家元氣在斯文”。今日之“士”,未必一定通經,但在總體上,倘能把高學歷領導干部越來越多的黨真正建設成為一個文化大黨,則斯文幸甚,國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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