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布明年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2009-09-19 11:12 來源:勞動報 作者:陸晴 責編:涂運
- 摘要:
- 政府采購中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各類貨物,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工程以及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各類服務,都應該公開招標。記者昨天從市財政局了解到,目前上海已公布了2010年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將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市財政局同時表示,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
【我要印】訊:政府采購中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各類貨物,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工程以及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各類服務,都應該公開招標。記者昨天從市財政局了解到,目前上海已公布了2010年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將從2010年1月1日起實施。市財政局同時表示,政府采購應當優先采購本國貨物、工程和服務。
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必須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對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采購人不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具有政府采購代理業務資格的中介機構代理采購。
必須按規定委托集中采購機構組織采購的項目也同時公布。比如,在貨物方面,包括了除摩托車以外的機動車輛、機動船艇、計算機、服務器、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空調器、藥品等。工程方面則涵蓋了預算金額50萬元以上的信息管理及智能化系統工程和預算金額200萬元以上的各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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