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億達紙業逃稅128萬 董事長獲重刑
2009-09-19 10:52 來源:衢州晚報 責編:涂運
- 摘要:
- 2004年,國家稅收政策規定,殘疾職工占企業生產人員50%以上的福利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全額返還的優惠。億達公司在不符合該標準的情況下,為逃避繳納稅款,由尹某指使公司員工采用虛增殘疾職工數、少報生產職工總數的手段,編造虛假的相關材料報送主管部門,騙取當年繳納的增值稅全額退稅,共計1280254.59元,占被告單位當年應納稅額1630728.72元的78.51%。
【我要印】訊:開辦殘疾人福利企業,可以享受國家稅收的各項減免政策,而有家公司卻利用了這一優惠政策,以福利企業為幌子,逃避繳納稅款。9月9日,浙江衢州龍游法院一審以逃避繳納稅款罪,判處浙江億達紙業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130萬元;判處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5萬元。
據了解,浙江億達紙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30日。2001年2月,公司進行股權轉讓,由被告人尹某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法定代表人。2001年初,公司經審批成為民政福利企業,享受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2004年,國家稅收政策規定,殘疾職工占企業生產人員50%以上的福利企業可以享受增值稅全額返還的優惠。億達公司在不符合該標準的情況下,為逃避繳納稅款,由尹某指使公司員工采用虛增殘疾職工數、少報生產職工總數的手段,編造虛假的相關材料報送主管部門,騙取當年繳納的增值稅全額退稅,共計1280254.59元,占被告單位當年應納稅額1630728.72元的78.51%。
今年7月3日,龍游縣國家稅務局對億達公司下達追繳2004年度應繳稅款的通知,該公司未按通知繳納稅款。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億達公司系具有法人資格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為了牟取本單位的非法經濟利益,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共計1280254.59元,且占應納稅額的78.51%;被告人尹某系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億達公司與尹某的行為均已構成逃避繳納稅款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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