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禁止商家經營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
2009-09-04 09:05 來源: 新華網 張曉松、聶妍婧 責編:劉文越
【我要印】訊:根據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日發布的《食品市場質量監管制度》,禁止食品經營者經營沒有中文標簽或中文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食品。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貫徹落實不久前出臺的食品安全法。根據這部法律及其實施條例,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機關,依法加強對進口食品經營的監管。對進口食品,重點監管其質量合格證明、生產日期、保質期、進口相關手續等項目。
今后,縣級及以上地方工商機關將依法監督食品經營者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監督經營者按食品品種和批次查驗包括進口食品商檢證明在內的證明文件,并由食品經營者留有供貨商的相關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此外,縣級及以上地方工商機關還將依法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包括依法監督檢查進口食品標簽標明的事項是否符合法律、標準的規定等。
【點擊查看更多精彩內容】
相關新聞:
- 關于我們|聯系方式|誠聘英才|幫助中心|意見反饋|版權聲明|媒體秀|渠道代理
- 滬ICP備18018458號-3法律支持:上海市富蘭德林律師事務所
- Copyright © 2019上海印搜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1881662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