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價局嚴禁秋季中小學教材擅自定價
2009-08-19 16:53 來源:安徽日報 責編:何溢寰
- 摘要:
- 日前,省物價局發出通知,對即將開學使用的秋季中小學教材價格進行規范,要求各地嚴格按照選用的教材版本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教材價格,嚴禁擅自定價行為。同時明確,不得擅自核定屬于市場調節價的各類教輔材料價格。
【我要印】訊:日前,省物價局發出通知,對即將開學使用的秋季中小學教材價格進行規范,要求各地嚴格按照選用的教材版本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教材價格,嚴禁擅自定價行為。同時明確,不得擅自核定屬于市場調節價的各類教輔材料價格。
按有關規定,2009年秋季中小學教材必須在封底標示省物價局、省新聞出版局對該學期教材價格的批準文號(皖價費〔2009〕150號)和價格舉報電話:12358。城市中小學在新學期開學時收取課本費,不得提前預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再收取學生課本費。省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和新聞出版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教材價格和技術標準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執行有關教材技術標準,通過隨意擴大頁邊距、字號和行距等方式,變相增加教材印張數量,提高教材價格的,虛報教材用紙規格和定量、印刷色數、印張數量、插頁數量的,以及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在全省使用但未經批準價格、擅自定價的行為,要嚴肅查處。各有關出版、發行單位要保證教材用紙標準和印刷裝訂質量,并確保課前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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