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包裝食品流通需備案
2009-08-03 10:11 來源:中國食品商務網 責編:樂軒
- 摘要:
- 按照本辦法要求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備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不再向其購貨單位提供紙質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未按照本辦法實施食品流通備案管理的經營單位,應當向其購貨單位隨貨提供紙質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原件或由其簽章的復印件。食品流通備案信息實現分級屬地備案、全省聯網信息共享。
【我要印】據報道:為規范食品市場質量準入,提高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效能,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乳品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近日,福建省工商局制定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預包裝食品流通備案管理辦法》。
《辦法》要求全省各地工商部門要明確備案管理目的與對象,專人負責食品流通備案管理申請的登記與授權碼管理,做好備案數據的抽查審核,逐步擴大備案食品的品種范圍,提高食品巡查績效。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應當定期對本轄區食品流通經營單位的網絡備案信息進行數據的規范性、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抽查,發現電子數據不規范、不完整的,應及時通知備案單位補正;發現備案單位提供虛假數據、偽造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的,要立即刪除該批次備案記錄,責令備案單位提供全部品種批次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等備案材料進行查核,并依法查處。
《辦法》要求所有食品生產企業,接受電子數據存儲介質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自接到備案材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數據規范性、完整性以及抽樣查驗報備食品與報備數據是否一致的真實性審核,并負責將審核通過的備案信息上傳至各級工商局食品安全備案信息數據庫。
《辦法》特別強調,乳制品按生產批次批批備案查驗食品質量檢驗檢測合格報告;其他類別食品實行備案批次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有效期往后溯及6個月,有效期滿后需備案查驗新增批次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具有食品生產企業出廠檢驗合格統一標識的食品,可以將備案批次食品檢驗合格標識圖片作為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按照本辦法要求實施食品安全信息備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不再向其購貨單位提供紙質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未按照本辦法實施食品流通備案管理的經營單位,應當向其購貨單位隨貨提供紙質食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原件或由其簽章的復印件。食品流通備案信息實現分級屬地備案、全省聯網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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