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印刷設備不予免稅目錄微調
2008-12-23 09:12 來源:中國新聞出版網 責編:張奕波
記者從財政部官方網站獲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12月15日聯合發布《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08年調整)》,這是繼2007年1月我國發布該《目錄》2006年修訂版后又一次對《目錄》部分條目進行調整。
與2006年修訂版《目錄》相比,2008年調整版《目錄》對印刷設備條目調整不大,只對單張紙膠印機的稅號進行了調整,印刷設備條目的商品名稱和技術規格都沒有變化。
2008年調整版《目錄》單張紙膠印機的稅號由2個增加到4個。記者查詢了2006年修訂版《目錄》,其中單張紙膠印機的稅號為2個:84431200、84431310。而在2008年調整版《目錄》中,單張紙膠印機的稅號變為4個:84431200、84431311、84431312、84431319。2008年調整版《目錄》印刷設備條目的商品名稱和技術規格與2006年修訂版《目錄》相比都沒有變化。
財政部官方網站發布的相關消息稱,新《目錄》中部分條目的稅號、設備名稱進行了調整和修正,使政策范圍更加清晰,減少商品歸類爭議,便于行政部門、報關企業和納稅義務人操作使用。新《目錄》將有利于引導企業積極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及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鼓勵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調整后《目錄》自2008年12月15日起執行,即2008年12月15日及以后新批準的國內投資項目(以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日期為準),其進口設備一律按照調整后的《目錄》執行。此外公告稱,現行政策對國內投資項目項下進口設備的免稅條件另有規定的,有關進口設備仍需執行相關規定。
據了解,該《目錄》是執行進口設備免稅政策的重要依據。該《目錄》在2006年進行修訂時,新聞出版總署作為印刷行業的行政部門,曾廣泛征求行業意見,向國內投資項目稅收政策的牽頭決策部門提供政策建議,所提意見均被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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