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對版權施行的行政保護制度
2008-06-17 00:00 來源:中華印刷包裝網 責編:覃麗妮
新華社記者:
我有兩個具體問題。一是《戰略綱要》里提到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應急機制。請問,預警應急機制針對的對象是誰?具體操作辦法是什么?二是《戰略綱要》里提出“依法處置盜版行為,加大盜版行為處罰力度”。請問,加大盜版行為處罰力度有沒有具體實施措施和規則?謝謝。
張勤:
知識產權預警應急機制包括預警和應急兩個部分。預警應急由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構成。所謂預警就是根據經濟發展的現象情況,通過對有關知識產權信息情報進行檢索和分析,整合相關政府機構、企業、中介機構有關資源,及時掌握世界上有關行業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及時提供有關知識產權動態信息。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提供這些信息給相關單位,就是要讓他們注意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更好地確定研究開發、產業發展方向。預警也包括對國際上知識產權政策或者制度變化調整及時的跟蹤、了解,并及時向企業和相關單位提供有關動態信息。
應急是在發生知識產權沖突和糾紛的情況下,根據事先制定的應急預案,采取恰當措施加以應對。從國家層面來講,我們會支持建立這樣一些咨詢的機構,為企業或者當事人提供有關服務,特別是在企業對法律以及處理這些事情的步驟不熟悉的情況下,向他們提供相關咨詢。我們也將支持和鼓勵有關的企事業單位建立自身的應急預案。
許超:
國家對盜版行為打擊力度日益嚴厲。一是《刑法》對于盜版行為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據我們了解,很多歐洲國家也只有五年;二是除了對版權予以司法保護,還給予行政保護,對盜版情節很嚴重,但是構不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罰。而這種行政保護制度,據我所知,在全世界也是很少的,至少在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都不具備。但是,盜版現象還是相當嚴重,我們也不否認這個事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確定了加大盜版行為處罰力度的目標。國家版權局的想法是要從五個方面做工作:
第一,激發文學藝術,知識產權的創作活力。如果沒有好的作品,把盜版打掉了,市場就會出現真空,也不可能長久存在這種情況。只有更優秀的作品和更受人民群眾喜歡的作品問世,才是我們解決盜版的最根本目標。
第二,在立法方面還有要完善的需要。雖然現在的《著作權法》、《刑法》、《民法》和行政保護法律法規基本具備,但是在法律制定中還有一些跟不上時代發展的地方,特別是互聯網出現以后帶來新問題,需要我們完善立法。
第三,加強司法和行政保護。法院的刑事和民事審判力度需要加強。同時,對行政保護方面加強工作力度。因為我來自行政部門,舉兩個例子:一是國家版權局最近開通反盜版舉報平臺,是為加強打擊盜版力度設立的;二是對舉報和處罰盜版有功人員,我們專門建立了獎勵制度。
第四,加強普法和教育力度。特別是對廣大人民群眾,讓每一個人樹立尊重知識產權的信念,這是解決盜版最根本的辦法。打擊、制裁只是治理表面,從根本上說,應該扭轉人的觀念、樹立尊重知識產權觀念。
第五,建立健全版權服務體系。互聯網發展速度很快,使用作品數量也非常大,再靠傳統模式一對一定合同或者付費,看來已經不現實。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吸收了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建立一個完善的集體管理機制,比如代理、仲裁等等。這些服務制度的建立,對建立良好的法律環境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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